皇宫中有哪些部门?都负责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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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朝的设置都非常复杂,而且每朝不同,以下我将以最近资料最全的清朝做列:
清朝中央官制
旧官制中的机构:
中枢部:内阁 | 军机处 | 六部(吏部 · 户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佐理部:都察院 | 大理寺 | 理藩院 | 翰林院 | 通政司 | 国子监 | 钦天监
帝室部:宗人府 | 内务府 | 詹事府 | 太常寺 | 光禄寺 | 太仆寺 | 鸿胪寺 | 太医院
新官制(1911年)
内阁及各部:内阁 | 外务部 | 吏部 | 民政部 | 度支部 | 学部 | 陆军部 | 海军部 | 法部 | 农工商部 | 邮传部 | 理藩部
其他机构:弼德院 | 法制院 | 典礼院 | 资政院 | 翰林院 | 大理院 | 军咨府 | 盐政院 | 宗人府 | 内务府 | 钦天监 | 太医院
可以看出就算一个清朝变化都很大,所以要归纳各个朝代非常复杂,如果您有需要知道某个朝代的可以开新问题问我。
因为你问的是皇宫中的部门,所以我猜测你要知道的是帝室部的各部门负责的事。
宗人府:
宗人府是中国明清时期管理皇家宗室事务的机构。掌管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册,按时撰写帝王族谱,记录宗室子女嫡庶、名字、封号、世袭爵位、生死时间、婚嫁、谥号安葬的事。凡是宗室陈述请求,替他们向皇帝报告,引进贤才能人,记录罪责过失之机构。
内务府:
内务府根源于满族早期社会的包衣组织。包衣是“家仆”的满语音译,八旗制度产生时,包衣作为八旗成员的一部分而被编入包衣牛录。随着满族社会的发展和清王朝封建君主制的确立,皇属包衣牛录的职责和地位也发生了变化,向具有宫廷服务性质的机构——内府转化,这就是内务府的雏形。清入关后,由于清宫服务范围的扩大和历代封建王朝宦官制度的影响,内务府一度被宦官机构——十三衙门取代。内务府衙门分内务府堂及所属七司、三院等50多个部门,总称总管内务府衙门,其最高官员为总管内务府大臣,特任,无定额。内务府总管为内务府之主官,品等为正二品,通常为宦官担任,下设如会计等七个司,功能职务为管理出纳,财务收支,祭祀礼仪等。
内务府设七司:
广储司(下设六库、七作、二房) 六库:银库、皮库、瓷库、缎库、衣库、茶库;七作:银作、铜作、染作、衣作、绣作、花作、皮作;二房:帽房、针线房
都虞司(下设东档房、西档房等办事机构)
掌仪司(下设果房、神房、中和乐处、僧录司、道录司、东档房、西档房、本房等办事机构)
会计司
营造司(下设七库、三作) 七库:木库、铁库、房库、器库、薪库、炭库、圆明园薪炭库;三作:铁作、漆作、花炮作
庆丰司
慎刑司
另设三院
上驷院
武备院:下设北鞍库、南鞍库、甲库、毡库
奉宸苑
内务府属其他机构
三织造处:江宁织造、苏州织造、杭州织造
织染局
绮华馆
打牲乌拉处
詹事府:
詹事府,是唐代到清代的官署之一,主要负责东宫事务。
顺治元年(1644年)沿明制置詹事府,仅设少詹事一员,以安置降臣,清首任翰林院掌院学士胡世安即曾任此职[1]。因无职掌,故于同年十一月裁撤,并入内三院。
顺治九年(1652年)复置詹事府,设詹事一员,少詹事一员,主簿一员,录事二员,通事舍人二员。置左右春坊,设庶子各一员,谕德各一员,中允各二员,赞善各二员。置司经局,设洗马一员,正字二员。此次复詹事府未设满缺,俱以内三院汉官兼之,另外专设满洲詹事一员以掌府事,司其印信[2]。因其时并未立储,故詹事府“未有职掌”,形同虚设,因而于顺治十五年复被裁撤,官员另行补用。
康熙十四年(1675年)十二月丁卯,立胤礽为皇太子,即复詹事府。升内阁侍读学士孔郭岱、翰林院侍读学士陈廷敬,并为詹事府詹事[3]。仿其他中央机构,设满、汉复职,其具体设官情况如下。詹事满、汉各一员(均正三品);满、汉少詹事各二员(均正四品);满、汉主簿各一员,满录事二员,汉录事三员;满、汉正字各二员。置左右春坊,设满、汉庶子各一员,满、汉谕德各二员,并设满洲笔帖式十员(清书、汉书各五员)[4]。此后詹事府设官情况多有调整。此次詹事府之设,除满、汉复职这一点纯属清代特色外,其职掌基本上与明代同。胤礽被废后,其作为东宫僚属之职能消失。
詹事府作为东宫僚属之职能消失后,仍与翰林院一起行使某些其他职能。具体职掌如下。詹事、少詹事可参加朝会侍班,“恭遇升殿,满汉詹事、少詹事,皆在殿上,序于翰林院掌院学士之次”。九卿、翰詹科道集议,詹事、少詹事均可参加。詹事坐于大理寺卿之次,少詹事坐于左右通政、大理寺少卿之次。凡纂修《实录》、《圣训》,詹事、少詹事等官例得派充副总裁官;纂修其他书史,少詹事及坊、局官皆得选充纂修官。此外,尚有某些职掌可与翰林院互兼,如经筵讲官、日讲官,尚书房侍直、殿试充读卷官等
太常寺:
太常寺是中国古代掌管宗庙祭祀的机构。
清初便设置有太常寺,隶属于礼部,顺治十六年(1659年)原由礼部掌管的祭祀事宜改由太常寺负责。之后康熙二年(1663年)时寺事又归礼部,康熙十年(1971年)时又改回来。
雍正元年(1723年),特简大臣综理寺事,后来到了乾隆十四年,规定礼部满尚书兼管太常职衔,永为成式。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太常寺裁并礼部,不久又恢复,但到了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时又再次裁并。
光禄寺:
光禄寺是中国古代掌理膳食的官署。 光禄寺原称为光禄勋,由汉朝郎中令演变而来,统属宫廷宿卫及侍从等。至魏、晋仅存其名,北齐则易名为光禄寺,职责亦变为掌理皇室膳食。自此各代均保留此制,仅辽时曾易名为崇禄寺,金则职属宣徽院。
清朝另有内务府掌责,光禄寺成为外廷职司,为管理祭祀食品的官署。
太仆寺
太仆寺,中国古代朝廷的中央机构之一,在清朝,主要从事牧马政令,皇帝出巡,扈从车马杂物皆为总管。其中,置卿、少卿、员外郎等官职。1910年代,清朝灭亡后,该机构废除。
鸿胪寺:
鸿胪寺,中国古代官署名。汉改秦代典客为大行令,汉武帝时又改名大鸿胪。鸿胪,本为大声传赞,引导仪节之意。大鸿胪主外宾之事。至北齐,置鸿胪寺,后代沿置。南宋、金、元不设,明清复置,主官为鸿胪寺卿。主要掌朝会仪节等
太医院:
太医院,中国古代官署名。
秦汉以后设太医令,为掌管医疗;隋唐设太医署;宋设医官院;金代改称太医院,长官为提点;明清相沿,长官称为院使,其下辖御医、吏目、医士等数十人,分为大方脉、小方脉、伤寒、妇人、针灸、口齿等科,主要为宫廷服务,并需分班处理紧急医痛,是为宫直,清代又于其中设教习厅,以培养宫廷医务人员;1910年代,清朝灭亡后,该机构废除。
另外,我觉得您说的宫中部门应该也算进了太监的部门:
十三衙门,由清朝宦官吴良辅建议设立的机构,于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设立。
十三衙门乃仿明朝体例内官廿四衙门而设。其下即:司礼监、御用监、御马监、内官监(宣徽院)、尚衣监、尚膳监、尚宝监(尚宝司)、司设监、尚方监(尚方院)、惜薪司、钟鼓司(礼仪监、礼仪院)、兵杖局、织染局(经局)。
这些太监的部门不就不一一介绍了,因为从名字就能知道他们的职司了
清朝中央官制
旧官制中的机构:
中枢部:内阁 | 军机处 | 六部(吏部 · 户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佐理部:都察院 | 大理寺 | 理藩院 | 翰林院 | 通政司 | 国子监 | 钦天监
帝室部:宗人府 | 内务府 | 詹事府 | 太常寺 | 光禄寺 | 太仆寺 | 鸿胪寺 | 太医院
新官制(1911年)
内阁及各部:内阁 | 外务部 | 吏部 | 民政部 | 度支部 | 学部 | 陆军部 | 海军部 | 法部 | 农工商部 | 邮传部 | 理藩部
其他机构:弼德院 | 法制院 | 典礼院 | 资政院 | 翰林院 | 大理院 | 军咨府 | 盐政院 | 宗人府 | 内务府 | 钦天监 | 太医院
可以看出就算一个清朝变化都很大,所以要归纳各个朝代非常复杂,如果您有需要知道某个朝代的可以开新问题问我。
因为你问的是皇宫中的部门,所以我猜测你要知道的是帝室部的各部门负责的事。
宗人府:
宗人府是中国明清时期管理皇家宗室事务的机构。掌管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册,按时撰写帝王族谱,记录宗室子女嫡庶、名字、封号、世袭爵位、生死时间、婚嫁、谥号安葬的事。凡是宗室陈述请求,替他们向皇帝报告,引进贤才能人,记录罪责过失之机构。
内务府:
内务府根源于满族早期社会的包衣组织。包衣是“家仆”的满语音译,八旗制度产生时,包衣作为八旗成员的一部分而被编入包衣牛录。随着满族社会的发展和清王朝封建君主制的确立,皇属包衣牛录的职责和地位也发生了变化,向具有宫廷服务性质的机构——内府转化,这就是内务府的雏形。清入关后,由于清宫服务范围的扩大和历代封建王朝宦官制度的影响,内务府一度被宦官机构——十三衙门取代。内务府衙门分内务府堂及所属七司、三院等50多个部门,总称总管内务府衙门,其最高官员为总管内务府大臣,特任,无定额。内务府总管为内务府之主官,品等为正二品,通常为宦官担任,下设如会计等七个司,功能职务为管理出纳,财务收支,祭祀礼仪等。
内务府设七司:
广储司(下设六库、七作、二房) 六库:银库、皮库、瓷库、缎库、衣库、茶库;七作:银作、铜作、染作、衣作、绣作、花作、皮作;二房:帽房、针线房
都虞司(下设东档房、西档房等办事机构)
掌仪司(下设果房、神房、中和乐处、僧录司、道录司、东档房、西档房、本房等办事机构)
会计司
营造司(下设七库、三作) 七库:木库、铁库、房库、器库、薪库、炭库、圆明园薪炭库;三作:铁作、漆作、花炮作
庆丰司
慎刑司
另设三院
上驷院
武备院:下设北鞍库、南鞍库、甲库、毡库
奉宸苑
内务府属其他机构
三织造处:江宁织造、苏州织造、杭州织造
织染局
绮华馆
打牲乌拉处
詹事府:
詹事府,是唐代到清代的官署之一,主要负责东宫事务。
顺治元年(1644年)沿明制置詹事府,仅设少詹事一员,以安置降臣,清首任翰林院掌院学士胡世安即曾任此职[1]。因无职掌,故于同年十一月裁撤,并入内三院。
顺治九年(1652年)复置詹事府,设詹事一员,少詹事一员,主簿一员,录事二员,通事舍人二员。置左右春坊,设庶子各一员,谕德各一员,中允各二员,赞善各二员。置司经局,设洗马一员,正字二员。此次复詹事府未设满缺,俱以内三院汉官兼之,另外专设满洲詹事一员以掌府事,司其印信[2]。因其时并未立储,故詹事府“未有职掌”,形同虚设,因而于顺治十五年复被裁撤,官员另行补用。
康熙十四年(1675年)十二月丁卯,立胤礽为皇太子,即复詹事府。升内阁侍读学士孔郭岱、翰林院侍读学士陈廷敬,并为詹事府詹事[3]。仿其他中央机构,设满、汉复职,其具体设官情况如下。詹事满、汉各一员(均正三品);满、汉少詹事各二员(均正四品);满、汉主簿各一员,满录事二员,汉录事三员;满、汉正字各二员。置左右春坊,设满、汉庶子各一员,满、汉谕德各二员,并设满洲笔帖式十员(清书、汉书各五员)[4]。此后詹事府设官情况多有调整。此次詹事府之设,除满、汉复职这一点纯属清代特色外,其职掌基本上与明代同。胤礽被废后,其作为东宫僚属之职能消失。
詹事府作为东宫僚属之职能消失后,仍与翰林院一起行使某些其他职能。具体职掌如下。詹事、少詹事可参加朝会侍班,“恭遇升殿,满汉詹事、少詹事,皆在殿上,序于翰林院掌院学士之次”。九卿、翰詹科道集议,詹事、少詹事均可参加。詹事坐于大理寺卿之次,少詹事坐于左右通政、大理寺少卿之次。凡纂修《实录》、《圣训》,詹事、少詹事等官例得派充副总裁官;纂修其他书史,少詹事及坊、局官皆得选充纂修官。此外,尚有某些职掌可与翰林院互兼,如经筵讲官、日讲官,尚书房侍直、殿试充读卷官等
太常寺:
太常寺是中国古代掌管宗庙祭祀的机构。
清初便设置有太常寺,隶属于礼部,顺治十六年(1659年)原由礼部掌管的祭祀事宜改由太常寺负责。之后康熙二年(1663年)时寺事又归礼部,康熙十年(1971年)时又改回来。
雍正元年(1723年),特简大臣综理寺事,后来到了乾隆十四年,规定礼部满尚书兼管太常职衔,永为成式。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太常寺裁并礼部,不久又恢复,但到了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时又再次裁并。
光禄寺:
光禄寺是中国古代掌理膳食的官署。 光禄寺原称为光禄勋,由汉朝郎中令演变而来,统属宫廷宿卫及侍从等。至魏、晋仅存其名,北齐则易名为光禄寺,职责亦变为掌理皇室膳食。自此各代均保留此制,仅辽时曾易名为崇禄寺,金则职属宣徽院。
清朝另有内务府掌责,光禄寺成为外廷职司,为管理祭祀食品的官署。
太仆寺
太仆寺,中国古代朝廷的中央机构之一,在清朝,主要从事牧马政令,皇帝出巡,扈从车马杂物皆为总管。其中,置卿、少卿、员外郎等官职。1910年代,清朝灭亡后,该机构废除。
鸿胪寺:
鸿胪寺,中国古代官署名。汉改秦代典客为大行令,汉武帝时又改名大鸿胪。鸿胪,本为大声传赞,引导仪节之意。大鸿胪主外宾之事。至北齐,置鸿胪寺,后代沿置。南宋、金、元不设,明清复置,主官为鸿胪寺卿。主要掌朝会仪节等
太医院:
太医院,中国古代官署名。
秦汉以后设太医令,为掌管医疗;隋唐设太医署;宋设医官院;金代改称太医院,长官为提点;明清相沿,长官称为院使,其下辖御医、吏目、医士等数十人,分为大方脉、小方脉、伤寒、妇人、针灸、口齿等科,主要为宫廷服务,并需分班处理紧急医痛,是为宫直,清代又于其中设教习厅,以培养宫廷医务人员;1910年代,清朝灭亡后,该机构废除。
另外,我觉得您说的宫中部门应该也算进了太监的部门:
十三衙门,由清朝宦官吴良辅建议设立的机构,于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设立。
十三衙门乃仿明朝体例内官廿四衙门而设。其下即:司礼监、御用监、御马监、内官监(宣徽院)、尚衣监、尚膳监、尚宝监(尚宝司)、司设监、尚方监(尚方院)、惜薪司、钟鼓司(礼仪监、礼仪院)、兵杖局、织染局(经局)。
这些太监的部门不就不一一介绍了,因为从名字就能知道他们的职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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