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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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区别:
1、股东人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要是两到五十人;
2、注册资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十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
3、设立公司个数。一人只能成立一间一人有限责任有限公司。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成立数个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股东人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要是两到五十人;
2、注册资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十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
3、设立公司个数。一人只能成立一间一人有限责任有限公司。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成立数个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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