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档案怎么办理回原籍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学生毕业后,学校会将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寄送到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师范专业一般寄给教育局,非师范专业一般寄给人事局)。凡未在学校签定就业协议而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两年内联系到就业单位的,可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各市、县、州教育局的人才交流中心是管理各类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档案的专门机构,各种有关档案的手续在人才交流中心均能办理。
法律依据:《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条 毕业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寄回生源地毕业生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转递毕业生档案,要求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寄回《回执》。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78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兰州荒漠之舟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福州梦中仙子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哈尔滨冰雪奇缘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