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与分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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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称帝时,大臣们对国家采取分封制还是郡县制,进行了激烈的廷辩。以王绾为首的大多数臣僚坚持因循守旧,采用周王朝延用800多年的分封制。李斯独树一格坚持要用郡县制。分封制就是把封地连同居民封赏给王室子弟和功臣,让他们成为一方诸侯,诸侯在封国内有世袭统治权,同时具有向朝廷定期纳贡、服役、拱卫朝廷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分封制靠宗法血缘维系,是典型的血缘政治。郡县制是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官员由中央直接任免,是官僚政治,更利于权力向中央集中。秦国经过十年征伐,一统六国,使秦国的疆土扩大了十倍。在交通与信息闭塞的古代,想要有效管理这样一个庞大的帝国,仅依靠分封的王室贵族和功臣去自觉维护朝廷利益绝不是长远之计,秦始皇十分明白这一点,商灭夏,周灭商,甚至自己代周都是诸侯灭亡了天子,可以说秦始皇对分封制是深恶痛绝的,深怕哪天重蹈覆辙。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李斯提出的郡县制正合始皇帝以一人御天下之意,更利于皇权的集中与辐射。所以说嬴政在治国理政上极具战略眼光,当大臣们提出分封王室子弟时,始皇拒绝了,认为只对他们广赐钱财,衣食无忧即可。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诸侯更新换代,宗法血缘关系只会越来越疏远,若干年后靠诸侯来维护朝廷安全简直痴心妄想,不向朝廷发难就不错了,汉景帝时期七国之乱就是最好的例子,彼时的吴王刘濞与汉景帝刘启是叔侄辈,关系还不算太疏远,景帝爷爷刘邦与刘濞父亲刘仲是亲兄弟,但在权力与利益面前,血缘关系只是遮羞布。嬴政把天下分为三十六郡,垂直管理,大权独揽,自称始皇帝,自此以后,二世三世乃至万万世。结果称帝十五年后,秦帝国便土崩瓦解,为汉所代,但这绝不是郡县制的错,秦国灭亡有更深层的社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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