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什么都可以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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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3-14
公证处什么都可以公证吗?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亲,公证处不是所有事项都可以公证的,公证处可以公证的内容包括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等公证处公证流程如下:(一)申请与受理1、申请。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需公证的文书;(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2、受理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以受理。(二)审查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三)出具公证书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再次向我咨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