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中残疾人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多少?
建筑设计中残疾人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使用普通轮椅者和使用拐杖的残疾人,在1:12的坡道上行驶到750mm的高度时,即水平行驶距离为900mm时,需要休息,因而国际康复协会为残疾人规定的通行坡道的坡度不大于1:12,此时水平长度限制在9000mm以内。
扩展资料:
建筑设计中残疾人通道要求:
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 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7、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8、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筑无障碍设计
2018-06-11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