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题
韩国A公司向我国B公司订购大蒜650公吨,双方当事人几经磋商最终达成了交易。但在缮制合同时,由于山东半岛地区是大蒜的主要产区,通常我国公司都以此为大蒜的货源基地,所以A公...
韩国A公司向我国B公司订购大蒜650公吨,双方当事人几经磋商最终达成了交易。但在缮制合同时,由于山东半岛地区是大蒜的主要产区,通常我国公司都以此为大蒜的货源基地,所以A公司就按惯例在合同品名条款打上了“山东大蒜”。可是在临近履行合同时大蒜产地由于自然灾害导致欠收,货源紧张。B公司紧急从其他省份征购,最终按时交货。但A公司来电称,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要求B公司做出选择,要么提供山东大蒜,要么降价,否则将撤销合同并提出贸易赔偿。试问A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并评述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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