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几年了,不给上保险,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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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几年了,不给上保险怎么办?
这个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拿着你的劳动合同或者是以前的工资证明,或者是你的出勤记录。拿着这些材料去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工资发放一般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所以去银行打印工资流水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也必须给员工上社保的,所以你在公司工作了几年了,他们应该给你上社保。如果不给上他们肯定是要受到惩罚的,你完全可以举报他们。通过劳动仲裁申请维护你自己的权益。当然了最好是跟单位沟通交流解决问题,但是如果他们最终不愿意给你交,不给你交这个保险,那么你完全可以举报他们。因为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
如果跟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收集一些工资的凭证,或者是出勤的记录,只要能证明你在这个公司工作几年了,那么申请劳动仲裁应该问题不大。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这个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拿着你的劳动合同或者是以前的工资证明,或者是你的出勤记录。拿着这些材料去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工资发放一般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所以去银行打印工资流水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也必须给员工上社保的,所以你在公司工作了几年了,他们应该给你上社保。如果不给上他们肯定是要受到惩罚的,你完全可以举报他们。通过劳动仲裁申请维护你自己的权益。当然了最好是跟单位沟通交流解决问题,但是如果他们最终不愿意给你交,不给你交这个保险,那么你完全可以举报他们。因为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
如果跟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收集一些工资的凭证,或者是出勤的记录,只要能证明你在这个公司工作几年了,那么申请劳动仲裁应该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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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年公司不给买社保怎么办
虽然很多公司都会与新⼊职的劳动者约定试⽤期,但在试⽤期期间,法律也规定公司是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现实中,有的公司是⼀直都不给劳动者购买社保的,那么公司不买社保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跟随店铺⼩编⼀起在下⽂中进⾏了解。
⼯作⼏年公司不给买社保怎么办
根据有关法规,单位应为职⼯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续,为职⼯缴纳社会保险费,个⼈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资中代扣代缴。
职⼯⼊职⼀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旦发⽣了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职⼯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员⼯办理社保。
对于职⼯⼊职没有签订合同的,职⼯可以将历年的⼯资条、盖了章的证明、⼯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保存下来。⼀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所在地劳动部门将会出具仲裁意见,职⼯可以根据仲裁意见,向企业提出补办、新办社保要求。
注意:
1、如果公司把社会保险费以⼯资形式发放给职⼯,由职⼯⾃⼰参保是违法⾏为。
2、⽤⼈单位和劳动者通过订⽴协议的⽅式规避社会保险义务,这种协议由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效的。
如果遇到公司不买社保或者⼀其他⽅式规避为员⼯购买社保的责任,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
相关法律条⽂: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条:
⽤⼈单位应当⾃⽤⼯之⽇起30⽇内为其职⼯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数、当地上年度职⼯平均⼯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单位补办申报⼿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六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缴事实之⽇起5个⼯作⽇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作⽇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三条、第⼋⼗六条的规定处理:
(⼀)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申报后未按时⾜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数、缴费基数等事项⽽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在试⽤期内就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但有的公司认为试⽤期的劳动者尚不属于公司的正式员⼯,因此就不愿为其购买社保。⽽劳动者在遇到公司不买社保的情况时,⼀定要知道该如何来维护⾃⾝权益。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店铺的在线律师。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进⾏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律师#
虽然很多公司都会与新⼊职的劳动者约定试⽤期,但在试⽤期期间,法律也规定公司是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现实中,有的公司是⼀直都不给劳动者购买社保的,那么公司不买社保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跟随店铺⼩编⼀起在下⽂中进⾏了解。
⼯作⼏年公司不给买社保怎么办
根据有关法规,单位应为职⼯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续,为职⼯缴纳社会保险费,个⼈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资中代扣代缴。
职⼯⼊职⼀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旦发⽣了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职⼯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员⼯办理社保。
对于职⼯⼊职没有签订合同的,职⼯可以将历年的⼯资条、盖了章的证明、⼯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保存下来。⼀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所在地劳动部门将会出具仲裁意见,职⼯可以根据仲裁意见,向企业提出补办、新办社保要求。
注意:
1、如果公司把社会保险费以⼯资形式发放给职⼯,由职⼯⾃⼰参保是违法⾏为。
2、⽤⼈单位和劳动者通过订⽴协议的⽅式规避社会保险义务,这种协议由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效的。
如果遇到公司不买社保或者⼀其他⽅式规避为员⼯购买社保的责任,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
相关法律条⽂: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条:
⽤⼈单位应当⾃⽤⼯之⽇起30⽇内为其职⼯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数、当地上年度职⼯平均⼯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单位补办申报⼿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六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缴事实之⽇起5个⼯作⽇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作⽇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三条、第⼋⼗六条的规定处理:
(⼀)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申报后未按时⾜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数、缴费基数等事项⽽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在试⽤期内就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但有的公司认为试⽤期的劳动者尚不属于公司的正式员⼯,因此就不愿为其购买社保。⽽劳动者在遇到公司不买社保的情况时,⼀定要知道该如何来维护⾃⾝权益。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店铺的在线律师。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进⾏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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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1)用人单位使其不缴纳或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按照什么标准加收滞纳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1/22)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
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
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违反行政处罚办法》(1994/12/26)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2)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应当如何处理?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1/22)
第二十六条 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3)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虚瞒报工资总额、职工人数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应当承担什么承担?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11/1)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1)用人单位使其不缴纳或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按照什么标准加收滞纳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1/22)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
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
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违反行政处罚办法》(1994/12/26)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2)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应当如何处理?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1/22)
第二十六条 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3)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虚瞒报工资总额、职工人数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应当承担什么承担?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11/1)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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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也可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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