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属于城市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中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按照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非银行金融业务。
尽管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内容和重点各异,但就其经营的主要业务来说,一般均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以及表外业务。随着银行业国际化的发展,国内这些业务还可以延伸为国际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银行
吉林银行属于城市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中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按照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非银行金融业务。
尽管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内容和重点各异,但就其经营的主要业务来说,一般均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以及表外业务。随着银行业国际化的发展,国内这些业务还可以延伸为国际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银行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 OF JILIN CO.,LTD,简称吉林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10月10日批准,由长春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吉林银行,吸收合并吉林市商业银行、辽源市城市信用社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4.22亿元。
吉林银行总行设在长春市,在长春、吉林、辽源等三个城市开展业务,有营业网点216个,在岗员工4000多人。
今年,吉林银行通过增资扩股、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增强了资本实力;吸收合并通化、四平、白山、松原等四个地区城市信用社和设立延边、白城分行等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年内将完成省内网点布局,初步形成在全省跨区域经营。
吉林银行成立后,积极推进流程银行、新一代IT综合业务系统、培训“三大工程”建设,夯实经营基础。把整合资源和管理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首要工作,率先在国内同类银行中开展了流程银行建设,努力打造前台营销服务职能完善、中台风险控制严密、后台保障支持有力的现代商业银行运营模式;强力推进人力资源改革和薪酬制度改革,实行行员制和差别薪酬,建立专业技术序列晋升通道。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培训,努力把吉林银行办成学习型企业;积极进行IT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着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实行科技系统建设、软件开发、售后服务外包,建立高起点、先进的新一代综合业务系统;结合民生工程建设,以社区“一卡通”为纽带,实施金融服务进社区工程,大力发展零售业务,打造社区银行品牌,走特色银行之路。
一年来,吉林银行紧密围绕吉林省委、省政府确立的跨区域发展和上市经营的战略目标,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服务明显改善,效益显著提升。截至2008年9月末,吉林银行总资产达833亿元,比2007年10月成立时增加319亿元,增幅62%;各项存款余额569亿元,比成立时增加120亿元,增幅27%;各项贷款余额385亿元,比成立时增加67亿元,增幅21%;不良贷款率2.3%,比成立时下降0.4个百分点;今年1—9月份实现利润10.3亿元。
吉林银行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努力构建专业化、集约化、科学化的运营模式和经营机制,实现效益、质量、规模协调发展。吉林银行将严格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继续完善治理结构,改革运营模式,调整业务结构,加强风险控制,努力实现跨区域发展和上市经营,把吉林银行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强的现代金融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