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人员翻包搜查是否合法
安检人员翻包搜查属于合法行为。
以民用航空安检为例,根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规定:
第四条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的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航空货物、航空邮件应当接受安全检查。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不得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国务院规定免检的除外。
旅客、航空货物托运人、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航空邮件托运人应当配合民航安检机构开展工作。
第五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统称“民航行政机关”)对民航安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旅客及其行李物品的安全检查包括证件检查、人身检查、随身行李物品检查、托运行李检查等。安全检查方式包括设备检查、手工检查及民航局规定的其他安全检查方式。
第三十条旅客不得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民航禁止运输物品,不得违规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民航限制运输物品。民航禁止运输物品、限制运输物品的具体内容由民航局制定并发布。
第三十二条旅客应当依次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接受人身检查。对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检查报警的旅客,民航安全检查员应当对其采取重复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或手工人身检查的方法进行复查,排除疑点后方可放行。对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检查不报警的旅客可以随机抽查。
旅客在接受人身检查前,应当将随身携带的可能影响检查效果的物品,包括金属物品、电子设备、外套等取下。
第三十三条手工人身检查一般由与旅客同性别的民航安全检查员实施;对女性旅客的手工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民航安全检查员实施。
第三十四条残疾旅客应当接受与其他旅客同样标准的安全检查。接受安全检查前,残疾旅客应当向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确认具备乘机条件。
残疾旅客的助残设备、服务犬等应当接受安全检查。服务犬接受安全检查前,残疾旅客应当为其佩戴防咬人、防吠叫装置。
第三十五条对要求在非公开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的旅客,如携带贵重物品、植入心脏起搏器的旅客和残疾旅客等,民航安检机构可以对其实施非公开检查。检查一般由两名以上与旅客同性别的民航安全检查员实施。
扩展资料:
注意!这些东西不能带上飞机
14日,记者从青海机场公司获悉,进入航班运输旺季以来,西宁机场安检多次查获各类功能多样、外形独特的航空违禁物品,相关工作人员提醒旅客,各类点火点烟器材都不能带上飞机。
据介绍,8月15日,乘坐CZ8146航班前往重庆的旅客海某在西宁机场过检时,包中的充电宝引起了安检员的注意。在X光机图像中该充电宝除了两节锂电池外,还含有许多线状黑点和环状电阻线圈。经安检员开包检查后,确认包中的充电宝为“多功能充电器材”——充电宝式点烟器。
9月3日,MU2760航班旅客在西宁机场安检3号通道过检时,在开包检查环节安检员发现X光机图像中疑似U盘的物品竟然是一把指甲刀,且X光机图像呈现颜色和内部构造不符,异于常规指甲刀。后经确认,该物品为指甲刀式点烟器。此次查获的指甲刀式点烟器为全国安检首例。
9月6日,前往南京的ZH9298航班上的旅客郑某将随身箱包过检。安检员在郑某包中发现含有电阻线圈的物品,需要进行开包检查。在征得旅客同意的情况下,安检员取出了该物品,经过单独过检和仔细观察,确定该物品为车载式多用途装烟点烟器。
据西宁机场安检工作人员介绍,当前,市面上销售的各类点火点烟器材外形日益繁杂,功能多样,且多数产品系“三无产品”,给航空安全带来隐患的同时,也给安检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西宁机场安检在继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标准的前提下,也将进一步做好各类违禁物品检查识别的培训教育,始终绷紧“安全弦”,确保西宁机场安全运行。
参考资料:人民网-注意!这些东西不能带上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