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内医保关系怎么转
可以转移职工医保关系。
医疗保险转移手续,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 《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时须注意两点:
第一,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保险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扩展资料:
省本级参保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异地就医购药可不作备案,其社保卡还同时开通所有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现即时刷卡结算功能。省本级参保人员省内刷卡实现“漫游”,可在省内任一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就医、买药。
据福建省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省的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有216家,定点零售药店有655家。下月9日开始,省本级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范围将拓展至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可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将增至900多家,可购药的联网定点零售药店增至1600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