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人和女干部如何界定
女干部是依据个人档案原始材料予以认定的。女工人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或者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累计满5年且45周岁后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按照女干部退休年龄执行。
工人指个人不占有生产资料,依靠工资为生的工业劳动或手工劳动者,一般指工厂中生产工序的工人,除了工厂的管理者外,都称为工人。
干部指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或者担任一定的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员,亦泛指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士兵、勤杂人员除外)。
女干部退休年龄为55周岁,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0周岁。关于职工岗位性质,由企业制定本单位的岗位目录(包括岗位名称、岗位性质等),并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申报。
退休年龄的一般规定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