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改名字需要父母双方同意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孩子改姓名是否需要父母双方都同意,视情况而定:
1、对于已经成年的子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的行使姓名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更改姓名,不受父母是否同意的限制;
2、对于未成年的子女,父母离婚的,更改姓名不需要经过父母双方的同意,经过一方监护人同意即可进行变更。若父母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则需要经过父母双方的同意。
改名字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对于已经成年的子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的行使姓名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更改姓名,不受父母是否同意的限制;
2、对于未成年的子女,父母离婚的,更改姓名不需要经过父母双方的同意,经过一方监护人同意即可进行变更。若父母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则需要经过父母双方的同意。
改名字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179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小白兔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哈尔滨冰雪奇缘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