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武汉哪里补办身份证?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外地人补办身份证需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一般情况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外地人补办身份证需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