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孝公的大力支持下开始了变法。此次变法,对秦国的诸多方面都进行了较为彻底地改革,设计政治、军事、农业、商业等方面,是在历史的变革中顺应潮流的一次改革,此举迅速壮大了秦国国力,为以后的争霸战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因此动了一些阶层的利益。
首先,商鞅变法实行了军功爵位制,从低到高爵位分为二十等级,上至贵族下到平民没有军功不得享有爵位,这一政策使得原先享有世袭贵族爵位的贵族失去了封地、地位,与平民无异。其次,废除土地国有,实行土地私有制,对一些老旧贵族的封地进行了没收。第三,推行县治,集权于君主,大力加强法制,采用酷刑重罚来约束,使得一些受刑的贵族也站到商鞅的对立面。
商鞅变法主要触动到利益的人有:一是以老太师甘龙为首,包括公孙贾在内的一批旧官员和贵族,这些人思想陈旧,观念落后,对于国君重用商鞅和自己的不受重用产生不满。第二类是太子赢驷和公子虔在内的受过刑律处罚的贵族,太子杀人,废黜储君之位,流放在外,公子虔受刑,自此闭门不出。激发的矛盾不断积累,随着秦孝公以及太后的老去,商鞅的强力支持者逐渐减少,最终随着秦惠文王的即位,商鞅被处死。
大的变革必然要触及原有一些阶层的利益,像北宋王安石变法,吴起变法,管仲变法等等,变法的目的大多是富国利民,但也有可能遭遇强烈的阻挠。
在变法之前,土地归秦国老贵族所有,他们不需要自己耕地,由下方所属的“奴隶”老百姓耕种,并上交大部分收成。
承认土地私有,从根本上断了他们的利益来源,至于后面的允许土地买卖,只是承认土地私有所附带的改革,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承认土地私有给老贵族带来的冲击。
不过历史上在这个问题上还是出了一些麻烦,不过被血腥的为法律做了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