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问题??? 30
增值税所说的单独核算,一般指的是企业内部针对特定业务进行明细核算。
比如,某企业销售的货物中,既有适用13%税率的货物,又有适用9%税率的货物,不同税率的货物,需要单独核算(分别核算)。如果没有单独核算,按照规定是要从高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的。
再比如,某建筑企业既有一般计税方法按照适用税率9%征收增值税的普通建筑项目,又有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清包工项目,对于按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清包工项目,必须单独核算,单独记录成本、费用、收入等,单独计算增值税等。
单独核算与独立核算不同。单独核算针对的是同一个会计主体,在同一个法定账簿体系下对于不同的业务内部分别或者分开核算;而独立核算针对的是不同会计主体,只能有一套法定账簿。
你说的这个问题,属于会计实务和税收征管实务范畴。
你问的这个问题非常好!
我的看法如下——
1、增值税上所说的“单独核算”,是指特定业务从会计主体的其他业务中分离出来,单独反映的事项。例如:会计主体兼营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出口退税项目、先征后返项目等等,都必须单独核算;如果不能单独核算,那么,相应的政策优惠不可享受,或者从高适用税率。
2、单独核算在具体的实务中,一般来说,需要单独开具发票、设立独立的明细账务,以示区别。这个是基本原则。
3、关于开具发票问题。是不是一定要单独开具呢??不一定,也可以与其他项目开在一张发票上,但是,必须单独行次开具,独立反映,不可以与其他项目合并开具。这个是最基本的底线。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
销项税额
13/1.17*0.17=1.889
(2).零售价视为含税,销项税额0.5/1.17*0.17=0.073
(3).取得发票可以抵扣,
进项税额
30/1.17*0.17=4.359
(4).运费7%可以抵扣,进项税额0.8*0.07=0.056
(5).零售价视为含税,销项税额20/1.17*0.17=2.906
(6).上月
赊销
,题意不清楚,是不是是上月开具发票,如果未开,赊销的增值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是合同约定的收款日,也就是本月,按合同约定,销项税额12.04/1.17*0.17=1.749
本月
应交增值税
=销项
-
进项
-
上期留抵
税额
=(1.889+0.073+2.906+1.749)-(4.359+0.056)
-3.2=0.9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