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置是什么?
医疗废物的分类
1.感染性废物: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废品。
2.损伤性废物: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如手术刀、备皮刀等;玻片、试管、安瓿等。
3.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包括:一般性药品、免疫抑制剂,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工作流程
1.医疗废物由产生部门的医务人员分类入袋,感染性废物→专用黄色包装袋;损伤性废物→防渗漏、耐刺的利器盒,盛装至2/3时严密封口→贴上标签,检查完好,登记、签名→保洁员从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沿指定的线路或专用电梯,采用专用的运送工具运送→医疗废物暂存间。
凡病理性废物中有血性或液体样,且易于泄漏的废物,务必单独严格包装好,如采用小袋包装,加用两层包装袋,扎紧,帖上标志,注明产地、时间、名称(用红笔写上病理性或血性废物),单独存放一处,便于运送人员的运送。
2.每天由大地维康处理中心专车运送,并做好记录。
3.垃圾房在医疗废物送离后每次均要进行消毒、清洗。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第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