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离婚跟别人同居算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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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离婚就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是违法的,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在民事方面,因为一方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的,与他人同居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方面,如果以夫妻名义和别人住在一起,则可构成重婚罪,可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婚姻关系依然持续期间,夫妻之间有一定的忠诚义务,夫妻之间也应当相互扶助。虽然法律并未禁止已婚人士在婚外与他人发生感情,但是,如果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就应当及时离婚,离婚之前不应与他人同居。在离婚之前就和别人同居,属于违反婚姻法,甚至违反刑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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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违反民法典婚姻编。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无过错方还能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另外,如果在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具体表现包括在二人生的小孩的家长一方签字,或者在医院病情告知书上作为配偶签字等。则可能涉嫌刑法上的重婚罪。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无过错方还能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另外,如果在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具体表现包括在二人生的小孩的家长一方签字,或者在医院病情告知书上作为配偶签字等。则可能涉嫌刑法上的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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