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二次报销条件及手续
新农合二次报销就是新农合的居民,如果上年度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新农合二次报销条件: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民在正常报销之后,如果剩下的个人自付费用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水平,那么超出部分的金额可以申请二次报销。新农合二次报销所需材料:新农合补偿结算单;居民身份证患者户籍原件、参合证(卡)原件;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者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复印件;
费用清单、出院结算单或者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持有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的慢性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以及门诊病历;患者本人或者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账号。
法律依据:《卫生部关于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次补偿的指导意见》第一条 正确把握开展二次补偿的有关条件和原则
新农合二次补偿是指利用新农合统筹基金结余,对已获得大病统筹补偿的参合农民进行的再次补偿;是针对统筹基金结余过多,在调整完善统筹补偿方案前采取的临时性调控措施,不作为常规补偿模式,不得在年初新农合基金分配时预提。当年统筹基金结余超过当年统筹基金15%(含风险基金,下同),历年统筹基金结余超过当年统筹基金25%的情况下,可进行二次补偿。二次补偿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