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的报考条件
参加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初级、中级、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即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取得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双学士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6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二)应届毕业生报名考试
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当年度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应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等。
(三)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报名考试
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在内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
(四)其他职称、职业资格人员报名考试
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直接对应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时满足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的学历和年限条件,可以直接对应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中级职称,可以视同具备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资格规定,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的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中级职称见《相关职业资格对应表》。
具备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在审计相关工作岗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可以视作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免考条件和程序
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按照规定条件报名参加初级或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试《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仅参加《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
(六)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界定
在审计及相关合规、稽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岗位工作;或者在会计、经济、统计、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岗位工作,且有相关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视同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七)工作年限计算
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审计相关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