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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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家庭农场,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家庭农场的粮油类作物种植面积100~300亩;园艺作物50~100亩(大棚设施栽培10~20亩);蚕桑作物8~16张;林苗面积200~400亩或用材成片造林300~500亩;生猪出栏2000~4000头;肉禽出栏50000~100000羽;蛋禽存栏10000~20000羽;奶牛存栏300~600头;水产常规养殖面积300~600亩或特种养殖100~200亩;种养结合:主要产业规模达到上述标准下限的70%以上。
2.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经营技能。家庭农场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经营设施。
3.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家庭农场要建立管理台账,明确人员做好会计核算,编制相关报表。如不具备专业人员进行会计核算的,可委托镇(区)农经管理部门代为记账核算。
4.有紧密的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农民在家庭农场务工报酬及时结算兑付到位;农户承包土地流转期限一般在5年以上,且不改变农业用途,土地流转收益原则上不低于每年每亩500斤稻谷的当年国家保护价,且及时结算兑付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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