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是什么?
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
“单项选择题”要求从备选项中选择一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作为答案。“多项选择题”的每题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选项,错选不得分;漏选,所选的每个选题得0.5分。
在全部选择题中,有80个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20个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消防安全案例分卖册析》科目考试题型为6道主观题,主观题为综合案例分析题。三个科目试卷总分均为120分。
扩展资料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第十七条国家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链配脊业管理制度。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棚渗工程师名义执业。
第十八条公安部消防局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并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初步审查工作。
第十九条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第二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