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就一套房子法院能不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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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情况下法院可以执行债务人的唯一房产。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居住权的保障有期限,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可以执行;法院明确居住标准杜绝以保障生存权为由逃避债务,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执行。
一、欠债后只有一套房产可以拍卖吗
判断唯一住房是否可以执行,需要识别唯一住房是否属于生活所必需住房,属于则原则上不能执行,不属于则可以执行。
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的情形有:
1、被执行人子女有足以保障被执行人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
2、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让其名下的其他房产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以及所抚养家属提供了可供居住的房屋。
二、被执行人有一套房子能不能强制执行
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而只是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又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三、房产纠纷中的纠纷是房产局可以强制执行吗
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因当事人用房屋到银行抵押贷款,到期后无法偿还而导致的诉讼案件较为普遍。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案件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仍逃避或无其它财产履行生效判决,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确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的需依法将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涉及到一个问题:买受人何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对于房产纠纷,已经通过法院取得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并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对方不履行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内容时,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外,提醒大家需要注意的一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有期限限制的,需要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二年内提出,逾期,法院有可能不受理你的执行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一、欠债后只有一套房产可以拍卖吗
判断唯一住房是否可以执行,需要识别唯一住房是否属于生活所必需住房,属于则原则上不能执行,不属于则可以执行。
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的情形有:
1、被执行人子女有足以保障被执行人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
2、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让其名下的其他房产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以及所抚养家属提供了可供居住的房屋。
二、被执行人有一套房子能不能强制执行
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而只是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又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三、房产纠纷中的纠纷是房产局可以强制执行吗
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因当事人用房屋到银行抵押贷款,到期后无法偿还而导致的诉讼案件较为普遍。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案件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仍逃避或无其它财产履行生效判决,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确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的需依法将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涉及到一个问题:买受人何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对于房产纠纷,已经通过法院取得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并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对方不履行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内容时,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外,提醒大家需要注意的一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有期限限制的,需要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二年内提出,逾期,法院有可能不受理你的执行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