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院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一、孤儿院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1、孤儿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领养证如何办理
1、领养证的办理是需要当事人亲自办理手续;
2、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健康证明等资料;
3、将证明相关证明和资料提交给登记部门,提交材料后,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收养申请书;
4、进行审查,审查完毕以后即可颁发领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