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中外合资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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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期满之后3 年以内,可以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此期间,企业被确认为产品出口企业且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总产值 70%以上的,可以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法定免税、减税期满以后,经过企业申请,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在以后的 10 年之内,还可以按照其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减征 15%~30%。(2)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可以免征所得税。(3)外国投资者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 5 年的,经过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经缴纳的所得税的 40%;再投资不满 5 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经退还的税款(但是,外国投资者在以合理经营为目的的公司集团重组中将该项再投资转让给与其有直接拥有、间接拥有或者被同一人拥有 100%股权关系的公司,不受此规定的限制)。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 5 年的,可以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3-25
我国对中外合资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在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期满之后3 年以内,可以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此期间,企业被确认为产品出口企业且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总产值 70%以上的,可以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法定免税、减税期满以后,经过企业申请,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在以后的 10 年之内,还可以按照其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减征 15%~30%。(2)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可以免征所得税。(3)外国投资者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 5 年的,经过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经缴纳的所得税的 40%;再投资不满 5 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经退还的税款(但是,外国投资者在以合理经营为目的的公司集团重组中将该项再投资转让给与其有直接拥有、间接拥有或者被同一人拥有 100%股权关系的公司,不受此规定的限制)。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 5 年的,可以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
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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