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年假)必须满一年而且从1月1号开始算吗
我的问题是
1. 是否今年(2014)的7月22号我就可以 申请带薪休假了?
据我了解,公司有规定 要到 来年(2015)的元旦才会开始 计算 像我这种新员工的 带薪休假?
2. 不知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如果公司方面真的不给带薪休假的话,好像可以申请什么3倍工资什么的? 如果这个都没有,我该怎么
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请有经验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不要复制粘贴的,谢谢~ 展开
年假必须满一年,没有规定必须从1月1号开始算起,而是从劳动者正式参加工作当天,以工作时间满一年为准。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扩展资料:
其他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