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新明、王红艳夫妇。 王新明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本公司13.97%的股份。王红艳持股比例为9.19%,四川神宇持有本公司4.67%的股权,王新明为四川神宇的控股股东(根据四川神宇公司章程的规定,王新明在四川神宇股东会中拥有51%的表决权),因此,王新明、王红艳夫妇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王新明先生为公司创始人和发起人,长期从事农机推广工作,1998年至今带领公司致力于发展农机流通事业,2006年王新明先生被农机流通协会评为“百强企业家”和“农机工作杰出贡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