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关系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古代家庭的婆婆之所以能给媳妇气受,主要原因是她代表着权威,代表父权掌握着家庭的管理权。而在传统“孝道”文化的影响下,婆婆的权威受到了无条件的保护,并以对婆婆的单向服从为原则扎根于普通民众的心中。所以一旦媳妇违背婆婆的意愿,就会被冠之以“不孝”的大罪名,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而大多数现代家庭中,媳妇有了独立的经济地位,成为家庭经济来源的主要部分之一,这就使得媳妇有了更多的发言权,而退休在家或者没有工作的婆婆就承担起了照看孩子、操持家务等这些在古代家庭中本应由媳妇承担的责任,婆媳的角色定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在现代家庭婆婆眼中,只要不生事端的的媳妇就是好媳妇,媳妇居于婆媳关系的主导地位。
现代家庭中媳妇是新兴女性的代表,是家庭经济收入的另一个支点,而在城市居住的婆婆基本上都有自己的工作收入或养老金,儿子与媳妇的赡养主要体现在精神方面。经济上的彼此独立使现代家庭婆媳关系呈现平等、民主的新趋势。
随着社会的变迁核心家庭成为主要的家庭结构。所以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婆媳一般都是分开居住,二者都有独立的个性发展空间,对日常生活都有各自独立的安排,彼此不会有太多干涉,而婆婆对儿子情感上的占有可以在特定的时间得到适当的补偿。比如回家探亲时、一起郊游时、逢年过节时等。所以相较于彼此的个性发展空间就会显得更独立。
不言而喻,婆媳关系有两种对立的表现形式:和谐相处和彼此冲突。当然这里所谓的和谐与冲突是相对而言的,和谐也并非毫无争吵,矛盾也并非时时争吵。
大量的研究者从伦理学、经济学、心理学的角度去研究婆媳关系,但都将内容设定于婆媳冲突的本质框架下,认为婆媳冲突是婆媳关系的常态,不和谐是主要的。当然,这种认识无可厚非。但他们忽略了随着现代家庭的建构和功能的转变,婆媳冲突会逐渐呈下降趋势,会隐藏于和谐家庭的建构下而不再尖锐化、激烈化。
那么现代家庭婆媳和谐的一面表现在哪几个方面呢?
首先,个体经济的相对独立,使现代家庭的儿媳不在仰仗父子关系轴心下婆婆对家庭经济的支配,她们拥有独立的经济获取能力。而婆婆的工资或养老金也使得她在经济上不必完全依靠自己的儿子,日常生活中的经济往来也都取决于婆媳自愿。这种平等的经济关系赋予了婆媳平等的家庭地位,除去伦理学上的长幼之别 ,使二者对家庭的依赖性减弱,冲突减少,和谐的一面自然就体现了出来。
其次,在社会变迁时期,现代家庭最主要的模式为核心家庭。所谓核心家庭是指由父母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在这种家庭中夫妻关系是主干,婆婆只是这个家庭之外的部分。这种模式对亲属的网络依赖性小、独立性、灵活性、机动性较大,有利于形成家庭中的平等关系,减少家庭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满足婆媳不同代人的不同生活方式,从而有助于现代和谐家庭的树立。
总之,社会变迁中这些多元素的变化共同限制着婆媳冲突,使现代家庭婆媳关系具备了稳定的基础。
虽然社会变迁时期婆媳和谐呈上升趋势,但仍不能脱离婆媳冲突的本质。就目前而言,婆媳冲突仍然是和谐家庭建构的主要症结,而婆媳冲突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所谓角色冲突是指在社会角色的扮演中,在角色之间或角色内部发生了矛盾、对立和抵触。也就是个体不能执行角色提出的要求,使角色扮演者在角色扮演中出现心理和行为上的不适应、不协调状态,从而妨碍了角色扮演的顺利进行。
很明显婆媳冲突属于角色之间的冲突,在婚姻关系未产生之前,儿媳对未来婆婆产生的是如同母亲一样宽容慈爱的角色预期,可是,婚后发现婆婆并未像妈妈一样对待自己,所以媳妇就很难融入儿媳这一角色。同样婆婆在儿子未结婚前,对媳妇产生的是如同女儿一样乖巧孝顺的角色预期,可是婚后儿媳的行为难免与婆婆的预期产生偏差,使婆婆很难在心理上接受这样的儿媳,同样也导致婆婆角色扮演的失调。这种双方在角色扮演中产生的冲突很难找到调适的办法,从而导致婆媳矛盾愈演愈烈,不可收拾。
目前中国正处于社会变迁时期,美国社会学家奥格本指出社会变迁是一种文化现象,而当一种文化具备了必要的思维能力,并存在一定的需要时,就会通过组合现存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产生新的要素,这就是新文化的产生。社会变迁是一种新文化打破旧的均衡状态后做出调节以寻求新均衡的过程,若调节不能及时发生就会产生文化失调现象。而婆媳正是社会变迁时期不同的两代人,这些拥有着新兴文化的儿媳与守旧的婆婆必然存在着文化上的差异。虽然当今的大多数老年妇女似乎有着与传统社会妇女截然不同的精神面貌,事实上,她们所生活的年代是一个从传统到现代的过渡期,她们的观念大多是传统与现代的混合物,当她们从绝对权威的地位上沦落时,必然会产生心理上的落差,而接受新文化的儿媳有时甚至会将自己的认识逆向反馈于婆婆,当面指出婆婆的不对之处。这种对婆婆权威的挑战,打破了现代家庭文化的均衡状态,势必会引起婆婆的反击,这样文化就无法在家庭内部实现良好的调节,从而产生现代家庭文化的失调,加剧婆媳冲突的发生。
实际上婆媳之间的矛盾是一场对情感的权力争夺。母亲从十月怀胎、分娩、抚养,直到儿子形成具有独立人格的人,可谓付出了千辛万苦,如果说母亲是儿子的情感来源,那么儿子同样也是母亲的情感寄托,她对儿子的情感上的先期投入,自然希望能从儿子那里得到回报。社会交换论认为:“交换行为不仅存在于市场关系之中,而且存在于包括友谊、爱情、亲情在内的多种社会关系中。”霍曼斯也认为交换是社会的基础。母亲与儿子之间这种情感的交换是家庭得以和谐存在的基础,但是儿媳的到来打破了这种平衡,儿子对于情感的需求很大一部分都转嫁到了儿媳身上,而当母亲对于儿子情感的先期投入被儿媳无形的剥夺时,婆婆就无法从儿子那里得到相应的感情回报,这样与儿子的情感交换就无法顺利的实现,婆婆就会产生失落感,若不加理性控制也可能出现行为上的偏差,必然引发婆媳冲突。
随着社会的变迁、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现代家庭中经济问题已经不再是造成婆媳冲突的根本原因,但仍然是重要的因素。虽然现代家庭中绝大部分婆婆都有自己的工资或养老金,但养儿防老的传统早已在她们心中根深蒂固。父母在抚养儿子成人后,儿子就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论父母有无工资都认为从儿子那里得到赡养合情合理。但对于儿媳而言,她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核心家庭以及自我价值的实现,尤其是现代家庭中媳妇早以成为经济收入的另一个支点,对经济拥有一定的支配权,所以在经济权利的获取中,二者必然产生纠纷。再加上大多数在城市居住的老年妇女都经历了社会变迁的特殊历史时期,形成了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生活习惯,而年轻一代的媳妇成长于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时期,更加注重生活的享受及自我价值的实现,而在婆婆眼中这种生活方式就是奢侈浪费,不值得提倡的。这些经济上的纠纷及其价值观的不同同样也导致了婆媳冲突的产生。
弗思认为:“基本家庭”(即我们所说的核心家庭)是一个真正“永恒的三角”,这个三角是孩子和他的父母亲用感情纽带联结起来的,有了亲子关系才使夫妻关系更具稳定性。这种“父母子”的三角构造是很难动摇的。但是儿媳的到来严重冲击着现代家庭的这种均衡状态,使儿子又成为另一个三角“儿媳孙”的联结点,若他处理不好这两个联结点之间的角色互换,就会出现“两面受敌”的困境。在“儿媳孙”这个三角关系中是以夫妻关系为轴心的,儿子和媳妇对家庭经济的预算、支出以及日常生活的安排等都有很高的一致性,这就难免对婆婆的某些意见忽略置之,这就使婆婆误认为儿子对自己情感的重视被儿媳夺走了,从而迁怒儿媳。倘若儿子遵循“百善孝为先”的传统道德观念,凡事都听从母亲的意见,就会让儿媳产生被排斥在家庭之外的感觉,很难真正融入到这个家庭的生活当中,这时她就会将婆婆看成自己情感的掠夺者,对婆婆心生怨念。所以,儿子在这两个三角关系中,既要确保“父母子”关系的稳定性,又要确保“儿媳孙”关系的稳定性,这就难免顾此失彼,一旦联结点失衡就有可能爆发家庭战争。
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婆媳冲突已经深刻地影响到了和谐家庭的建构,那么如何解决新时期婆媳的冲突呢?
随着儿媳这个新成员的加入,原有家庭的“稳定三角”受到冲击,家庭成员的角色被迫进行重新定位和转换。尤其是婆婆既要做好儿子的感情重心被分割的心理预期,又要做好下放权力的准备,以全新的姿态欢迎新家庭成员的到来。而儿媳将要踏进一个全新的家庭,就要知分寸、懂礼节,不能向以前一样无拘无束张扬个性,在日常生活中更要谦虚好学,摆正自己的角色地位,不能因为争一时之气就不尊重婆婆,要多体贴婆婆、谅解婆婆。只有学会尊重别人,别人才会尊重你。再有婆媳双方都应认识到彼此独立的人格和经济地位,这样才能形成平等的家庭关系,绝对不能有“谁必须服从谁,谁必须命令谁”的思想认识。涉及全家利益的事务要集体商议,而属于个人的“私事”不要相互干涉,做到相互尊重、相互关怀、平等对待、和睦相处,这样才能构建和谐的现代家庭。
儿子既是“父母子”的联结点又是“儿媳孙”的联结点,它能够很好的融入这两个“稳固三角”的任何一边,只要儿子主动积极参与婆媳冲突的调解,用尽量不偏不倚的态度处理婆媳纠纷,就能会缓解婆媳矛盾提供很好的平台。儿子可以与母亲和媳妇进行心理沟通,让彼此体谅对方的难处,可以起搭桥牵线的作用,让婆媳敞开心扉面对面交谈,让媳妇明白婆婆的本意是源于对儿子的爱,让婆婆明白媳妇的初衷也是源于对丈夫的爱,所以媳妇肯定不希望与婆婆的冲突伤害到丈夫,从而使自己失去爱情,婆婆也一样不希望与儿媳的冲突伤害到儿子,从而使自己失去亲情。所以正确发挥儿子联结点的作用,以温和的劝说方式化解家庭内部矛盾,使婆媳因为共同的爱而放弃心中的隔阂,融洽相处。
中国现今还处于发展时期,社会养老保障机制还不完善,有些人年老后无人赡养。所以婆婆就不无这方面的担心,即便她有自己的工资或养老金,还是希望能得到的儿子情感上的关注,这就导致婆婆和媳妇因为养老资源的争夺而引发争吵。但是儿媳必须明白,婚姻关系一旦形成,婆媳双方就处于一定的义务关系中,这对儿媳是一种无形的约束。与其受制于法律道德的约束被迫履行自己的义务,还不如心甘情愿的在物质和精神上同时给予婆婆关注,不仅给予老人经济上的赡养,生活上的照顾,还要给予老人精神上的慰藉,要与老人多交流,多沟通,悉心照料婆婆,消除婆婆的孤独感,这样就能减少婆媳的隔阂,使婆婆从心底接纳儿媳。
由于婆媳关系既非血缘关系又非亲子关系,所以是复杂而不稳定的,这就必然导致婆媳冲突的不可避免性。要解决二者的冲突紧靠家庭的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社会的努力,需要社会不断完善养老保险机制,深化社会医疗保障制度,让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从而摒弃“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不再害怕年老后无人料理,这就减少了与儿媳对养老资源的争夺,减免了二者的冲突。同时,还要开展“模范婆媳评选机制”适当的运用激励机制促进社会互动的良好运行。也可以开展“婆媳总动员”这样的益智娱乐节目,鼓励婆媳同台合作,培养她们的默契度、协调力。从而形成良好的风尚,并树立婆媳和谐相处的新观念。
婆媳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最微妙,最复杂,也是最难处理的一种,日本有位律师也曾有感而发: “如果谁能想出一个绝妙的解决婆媳关系的办法,应该授予他诺贝尔奖。”足以可见婆媳矛盾的天然不可调和性。可是婆媳却因为对同一男性的爱,又不可避免的住在一起,婆媳冲突就成为了每个家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一旦沟通不良,就会引发“家庭大战”,甚至导致家庭的破裂。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不和谐的家庭关系会严重影响着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婆媳关系必须引起重视。
而大多数现代家庭中,媳妇有了独立的经济地位,成为家庭经济来源的主要部分之一,这就使得媳妇有了更多的发言权,而退休在家或者没有工作的婆婆就承担起了照看孩子、操持家务等这些在古代家庭中本应由媳妇承担的责任,婆媳的角色定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在现代家庭婆婆眼中,只要不生事端的的媳妇就是好媳妇,媳妇居于婆媳关系的主导地位。
现代家庭中媳妇是新兴女性的代表,是家庭经济收入的另一个支点,而在城市居住的婆婆基本上都有自己的工作收入或养老金,儿子与媳妇的赡养主要体现在精神方面。经济上的彼此独立使现代家庭婆媳关系呈现平等、民主的新趋势。
随着社会的变迁核心家庭成为主要的家庭结构。所以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婆媳一般都是分开居住,二者都有独立的个性发展空间,对日常生活都有各自独立的安排,彼此不会有太多干涉,而婆婆对儿子情感上的占有可以在特定的时间得到适当的补偿。比如回家探亲时、一起郊游时、逢年过节时等。所以相较于彼此的个性发展空间就会显得更独立。
不言而喻,婆媳关系有两种对立的表现形式:和谐相处和彼此冲突。当然这里所谓的和谐与冲突是相对而言的,和谐也并非毫无争吵,矛盾也并非时时争吵。
大量的研究者从伦理学、经济学、心理学的角度去研究婆媳关系,但都将内容设定于婆媳冲突的本质框架下,认为婆媳冲突是婆媳关系的常态,不和谐是主要的。当然,这种认识无可厚非。但他们忽略了随着现代家庭的建构和功能的转变,婆媳冲突会逐渐呈下降趋势,会隐藏于和谐家庭的建构下而不再尖锐化、激烈化。
那么现代家庭婆媳和谐的一面表现在哪几个方面呢?
首先,个体经济的相对独立,使现代家庭的儿媳不在仰仗父子关系轴心下婆婆对家庭经济的支配,她们拥有独立的经济获取能力。而婆婆的工资或养老金也使得她在经济上不必完全依靠自己的儿子,日常生活中的经济往来也都取决于婆媳自愿。这种平等的经济关系赋予了婆媳平等的家庭地位,除去伦理学上的长幼之别 ,使二者对家庭的依赖性减弱,冲突减少,和谐的一面自然就体现了出来。
其次,在社会变迁时期,现代家庭最主要的模式为核心家庭。所谓核心家庭是指由父母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在这种家庭中夫妻关系是主干,婆婆只是这个家庭之外的部分。这种模式对亲属的网络依赖性小、独立性、灵活性、机动性较大,有利于形成家庭中的平等关系,减少家庭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满足婆媳不同代人的不同生活方式,从而有助于现代和谐家庭的树立。
总之,社会变迁中这些多元素的变化共同限制着婆媳冲突,使现代家庭婆媳关系具备了稳定的基础。
虽然社会变迁时期婆媳和谐呈上升趋势,但仍不能脱离婆媳冲突的本质。就目前而言,婆媳冲突仍然是和谐家庭建构的主要症结,而婆媳冲突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所谓角色冲突是指在社会角色的扮演中,在角色之间或角色内部发生了矛盾、对立和抵触。也就是个体不能执行角色提出的要求,使角色扮演者在角色扮演中出现心理和行为上的不适应、不协调状态,从而妨碍了角色扮演的顺利进行。
很明显婆媳冲突属于角色之间的冲突,在婚姻关系未产生之前,儿媳对未来婆婆产生的是如同母亲一样宽容慈爱的角色预期,可是,婚后发现婆婆并未像妈妈一样对待自己,所以媳妇就很难融入儿媳这一角色。同样婆婆在儿子未结婚前,对媳妇产生的是如同女儿一样乖巧孝顺的角色预期,可是婚后儿媳的行为难免与婆婆的预期产生偏差,使婆婆很难在心理上接受这样的儿媳,同样也导致婆婆角色扮演的失调。这种双方在角色扮演中产生的冲突很难找到调适的办法,从而导致婆媳矛盾愈演愈烈,不可收拾。
目前中国正处于社会变迁时期,美国社会学家奥格本指出社会变迁是一种文化现象,而当一种文化具备了必要的思维能力,并存在一定的需要时,就会通过组合现存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产生新的要素,这就是新文化的产生。社会变迁是一种新文化打破旧的均衡状态后做出调节以寻求新均衡的过程,若调节不能及时发生就会产生文化失调现象。而婆媳正是社会变迁时期不同的两代人,这些拥有着新兴文化的儿媳与守旧的婆婆必然存在着文化上的差异。虽然当今的大多数老年妇女似乎有着与传统社会妇女截然不同的精神面貌,事实上,她们所生活的年代是一个从传统到现代的过渡期,她们的观念大多是传统与现代的混合物,当她们从绝对权威的地位上沦落时,必然会产生心理上的落差,而接受新文化的儿媳有时甚至会将自己的认识逆向反馈于婆婆,当面指出婆婆的不对之处。这种对婆婆权威的挑战,打破了现代家庭文化的均衡状态,势必会引起婆婆的反击,这样文化就无法在家庭内部实现良好的调节,从而产生现代家庭文化的失调,加剧婆媳冲突的发生。
实际上婆媳之间的矛盾是一场对情感的权力争夺。母亲从十月怀胎、分娩、抚养,直到儿子形成具有独立人格的人,可谓付出了千辛万苦,如果说母亲是儿子的情感来源,那么儿子同样也是母亲的情感寄托,她对儿子的情感上的先期投入,自然希望能从儿子那里得到回报。社会交换论认为:“交换行为不仅存在于市场关系之中,而且存在于包括友谊、爱情、亲情在内的多种社会关系中。”霍曼斯也认为交换是社会的基础。母亲与儿子之间这种情感的交换是家庭得以和谐存在的基础,但是儿媳的到来打破了这种平衡,儿子对于情感的需求很大一部分都转嫁到了儿媳身上,而当母亲对于儿子情感的先期投入被儿媳无形的剥夺时,婆婆就无法从儿子那里得到相应的感情回报,这样与儿子的情感交换就无法顺利的实现,婆婆就会产生失落感,若不加理性控制也可能出现行为上的偏差,必然引发婆媳冲突。
随着社会的变迁、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现代家庭中经济问题已经不再是造成婆媳冲突的根本原因,但仍然是重要的因素。虽然现代家庭中绝大部分婆婆都有自己的工资或养老金,但养儿防老的传统早已在她们心中根深蒂固。父母在抚养儿子成人后,儿子就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论父母有无工资都认为从儿子那里得到赡养合情合理。但对于儿媳而言,她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核心家庭以及自我价值的实现,尤其是现代家庭中媳妇早以成为经济收入的另一个支点,对经济拥有一定的支配权,所以在经济权利的获取中,二者必然产生纠纷。再加上大多数在城市居住的老年妇女都经历了社会变迁的特殊历史时期,形成了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生活习惯,而年轻一代的媳妇成长于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时期,更加注重生活的享受及自我价值的实现,而在婆婆眼中这种生活方式就是奢侈浪费,不值得提倡的。这些经济上的纠纷及其价值观的不同同样也导致了婆媳冲突的产生。
弗思认为:“基本家庭”(即我们所说的核心家庭)是一个真正“永恒的三角”,这个三角是孩子和他的父母亲用感情纽带联结起来的,有了亲子关系才使夫妻关系更具稳定性。这种“父母子”的三角构造是很难动摇的。但是儿媳的到来严重冲击着现代家庭的这种均衡状态,使儿子又成为另一个三角“儿媳孙”的联结点,若他处理不好这两个联结点之间的角色互换,就会出现“两面受敌”的困境。在“儿媳孙”这个三角关系中是以夫妻关系为轴心的,儿子和媳妇对家庭经济的预算、支出以及日常生活的安排等都有很高的一致性,这就难免对婆婆的某些意见忽略置之,这就使婆婆误认为儿子对自己情感的重视被儿媳夺走了,从而迁怒儿媳。倘若儿子遵循“百善孝为先”的传统道德观念,凡事都听从母亲的意见,就会让儿媳产生被排斥在家庭之外的感觉,很难真正融入到这个家庭的生活当中,这时她就会将婆婆看成自己情感的掠夺者,对婆婆心生怨念。所以,儿子在这两个三角关系中,既要确保“父母子”关系的稳定性,又要确保“儿媳孙”关系的稳定性,这就难免顾此失彼,一旦联结点失衡就有可能爆发家庭战争。
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婆媳冲突已经深刻地影响到了和谐家庭的建构,那么如何解决新时期婆媳的冲突呢?
随着儿媳这个新成员的加入,原有家庭的“稳定三角”受到冲击,家庭成员的角色被迫进行重新定位和转换。尤其是婆婆既要做好儿子的感情重心被分割的心理预期,又要做好下放权力的准备,以全新的姿态欢迎新家庭成员的到来。而儿媳将要踏进一个全新的家庭,就要知分寸、懂礼节,不能向以前一样无拘无束张扬个性,在日常生活中更要谦虚好学,摆正自己的角色地位,不能因为争一时之气就不尊重婆婆,要多体贴婆婆、谅解婆婆。只有学会尊重别人,别人才会尊重你。再有婆媳双方都应认识到彼此独立的人格和经济地位,这样才能形成平等的家庭关系,绝对不能有“谁必须服从谁,谁必须命令谁”的思想认识。涉及全家利益的事务要集体商议,而属于个人的“私事”不要相互干涉,做到相互尊重、相互关怀、平等对待、和睦相处,这样才能构建和谐的现代家庭。
儿子既是“父母子”的联结点又是“儿媳孙”的联结点,它能够很好的融入这两个“稳固三角”的任何一边,只要儿子主动积极参与婆媳冲突的调解,用尽量不偏不倚的态度处理婆媳纠纷,就能会缓解婆媳矛盾提供很好的平台。儿子可以与母亲和媳妇进行心理沟通,让彼此体谅对方的难处,可以起搭桥牵线的作用,让婆媳敞开心扉面对面交谈,让媳妇明白婆婆的本意是源于对儿子的爱,让婆婆明白媳妇的初衷也是源于对丈夫的爱,所以媳妇肯定不希望与婆婆的冲突伤害到丈夫,从而使自己失去爱情,婆婆也一样不希望与儿媳的冲突伤害到儿子,从而使自己失去亲情。所以正确发挥儿子联结点的作用,以温和的劝说方式化解家庭内部矛盾,使婆媳因为共同的爱而放弃心中的隔阂,融洽相处。
中国现今还处于发展时期,社会养老保障机制还不完善,有些人年老后无人赡养。所以婆婆就不无这方面的担心,即便她有自己的工资或养老金,还是希望能得到的儿子情感上的关注,这就导致婆婆和媳妇因为养老资源的争夺而引发争吵。但是儿媳必须明白,婚姻关系一旦形成,婆媳双方就处于一定的义务关系中,这对儿媳是一种无形的约束。与其受制于法律道德的约束被迫履行自己的义务,还不如心甘情愿的在物质和精神上同时给予婆婆关注,不仅给予老人经济上的赡养,生活上的照顾,还要给予老人精神上的慰藉,要与老人多交流,多沟通,悉心照料婆婆,消除婆婆的孤独感,这样就能减少婆媳的隔阂,使婆婆从心底接纳儿媳。
由于婆媳关系既非血缘关系又非亲子关系,所以是复杂而不稳定的,这就必然导致婆媳冲突的不可避免性。要解决二者的冲突紧靠家庭的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社会的努力,需要社会不断完善养老保险机制,深化社会医疗保障制度,让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从而摒弃“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不再害怕年老后无人料理,这就减少了与儿媳对养老资源的争夺,减免了二者的冲突。同时,还要开展“模范婆媳评选机制”适当的运用激励机制促进社会互动的良好运行。也可以开展“婆媳总动员”这样的益智娱乐节目,鼓励婆媳同台合作,培养她们的默契度、协调力。从而形成良好的风尚,并树立婆媳和谐相处的新观念。
婆媳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最微妙,最复杂,也是最难处理的一种,日本有位律师也曾有感而发: “如果谁能想出一个绝妙的解决婆媳关系的办法,应该授予他诺贝尔奖。”足以可见婆媳矛盾的天然不可调和性。可是婆媳却因为对同一男性的爱,又不可避免的住在一起,婆媳冲突就成为了每个家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一旦沟通不良,就会引发“家庭大战”,甚至导致家庭的破裂。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不和谐的家庭关系会严重影响着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婆媳关系必须引起重视。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