榷酤怎么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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榷酤【què,gū】。
基础释义:亦作“榷沽”。汉以后历代政府所实行的酒专卖制度;也泛指一切管制酒业取得酒利的措施。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始榷酒酤,垄断酒的产销。后历代沿之,或由政府设店专卖;或对酤户及酤肆加征酒税;或将榷酒钱匀配,按亩征收,等等,用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宋周煇《清波杂志》卷六:“榷酤创始於汉,至今赖以佐国用。”《元典章·户部八·私造酒曲依匿税科断》:“榷沽之法既已废,酒醋课程散入民间。”参见“榷酒酤”。
榷酤官:
官署名。汉武帝天汉三年(前98)置,主管酒类专卖,昭帝始元六年(前81)罢郡国榷酤官,改征酒税。官名,汉武帝天汉年间置,掌酒类专卖,昭帝始元六年罢,改为征收酒税。官署名。清末典礼院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设。
掌亲行礼节、斋戒、阅祝版、赞引读祝各事,典守坛、庙并兼理神乐署、和声署各乐舞事。置署长一人,佥事、录事并读祝官、赞礼郎等。酒利是政府财政收入重要来源之一。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盐铁会议后,诏罢榷酤官,即允许私营。但私营须经申报,才能自酿自卖,政府则收取酒税;未经申报而私卖的仍旧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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