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级教师相当于什么级别
正高级教师相当于正教授级别。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教师有一级教师、二级教师,这是职称。中学教师一般分为中学二级教师(初级职称)、中学一级教师(中级职称)、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职称,相当于副教授)、中学特级教师(正高级职称,相当于教授)。
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最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
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
正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的区别:
主要区别是,性质不同、评定对象不同、基本条件不同。
高级教师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中教师、教研人员、教育工作者取得的副高级职称。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
也就是说,并非每一个教师都有可能评选特级教师,不属于教师的正常晋升,是一种荣誉称号。特级教师荣誉称号跟教师工资是不挂钩的,特级教师可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评上特级教师需要教师思想好,而且只要教师具备有中小学高级职称(副高),在某地区的教育界有一定的声望,教育教学能力较为显著的,均有机会评为特级教师。虽然指标也不多,但相对来说比正高级教师评审要容易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