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新区的新区定位
1992年10月11日,国务院(国函[1992]145号)批复设立上海市浦东新区,撤销川沙县,浦东新区的行政区域包括原川沙县,上海县的三林乡,以及中心城区杨浦、黄浦、南市的浦东部分。2005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定位及目标:围绕建设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的战略定位,在强化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的环境优势、创新优势和枢纽功能、服务功能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四个中心”——(国际经济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区、综合改革的试验区、开放和谐的生态区。 1994年3月,天津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的基础上,把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天津港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这几个区域的资源整合起来发展,组建天津滨海新区。2006年5月26日“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正式通过,滨海新区性质终于尘埃落定,将滨海新区升格为国家级新区。2010年1月11日,滨海新区政府正式挂牌成立。
定位及目标: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努力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2010年5月5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同意设立重庆两江新区的批复》国函〔2010〕36号,批准设立重庆两江新区,范围涵盖江北区、北碚区、渝北区三个行政区的部分区域。2010年6月18日,两江新区正式挂牌成立。
定位及目标:依托重庆及周边省份,服务西南,辐射中西部。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根据国务院批复,中央赋予重庆两江新区五大功能定位: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先行区,内陆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金融中心和创新中心等,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科学发展的示范窗口。 2011年3月14日,舟山群岛新区正式写入全国十二五规划之中,规划瞄准的是新加坡、香港世界一流港口城市,要拉动整个长江流域经济。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同意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批复》(国函(2011)77号,舟山成为中国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新区后又一个国家级新区,也是第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
定位及目标: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先导区、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发展目标:舟山群岛新区将建成中国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东部地区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中国海洋海岛科学保护开发示范区、中国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中国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 2012年8月2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兰州新区的批复》(国函〔2012〕104号),兰州新区位于兰州市北部,涉及永登县中川、秦川、上川、树屏和皋兰县西岔、水阜6个乡镇。
定位及目标:西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国家重要的产业基地、向西开放的重要战略平台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带动甘肃及周边地区发展、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我国向西开放。 2012年9月6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28号),原则同意《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9月12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通知,批复设立广州南沙新区为国家级新区,南沙新区的开发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
定位及目标:立足广州、依托珠三角、连接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建设成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和新型城市化典范、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2014年1月10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陕西西咸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2号)同意设立陕西西咸新区。西咸新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和咸阳市建成区之间,区域范围涉及西安、咸阳两市所辖7县(区)23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规划控制面积882平方公里。
定位及目标:西咸新区是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核心区域,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基础良好、教育科技人才汇集、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自然生态环境较好,具备加快发展的条件和实力。要把建设西咸新区作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探索和实践以人为核心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进程,为把西安建设成为富有历史文化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拓展我国向西开放的深度和广度发挥积极作用。西咸新区建设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枢纽、西部大开发的新引擎和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范例。 2014年1月10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贵州贵安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3号)同意设立贵州贵安新区。贵安新区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和安顺市结合部,区域范围涉及贵阳、安顺两市所辖4县(市、区)20个乡镇,规划控制面积1795平方公里。
定位及目标:贵安新区是黔中经济区核心地带,区位优势明显,地势相对平坦,人文生态环境良好,发展潜力巨大,具备加快发展的条件和实力。要把建设贵安新区作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探索欠发达地区后发赶超路子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努力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贵安新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 2014年6月9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71号)同意设立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位于胶州湾西岸,包括青岛市黄岛区全部行政区域,其中陆域面积约209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5000平方公里。
定位及目标:西海岸新区区位条件、科技人才、海洋资源、产业基础、政策环境等综合优势明显,具备推进陆海统筹、城乡一体、军民融合发展的独特条件。要以海洋经济发展为主题,服务于青岛建设区域性经济中心和国际化城市的发展定位,把建设青岛西海岸新区作为全面实施海洋战略、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举措,为促进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率先转型发展、建设海洋强国发挥积极作用。发展成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为探索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径发挥示范作用。 2014年7月2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大连金普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76号)同意设立大连金普新区。大连金普新区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中南部,范围包括大连市金州区全部行政区域和普兰店区部分地区,总面积约2299平方公里。
定位及目标:金普新区地理区位优越,战略地位突出,经济基础雄厚。建设大连金普新区,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引领辽宁沿海经济带加速发展,带动东北地区振兴发展,进一步深化与东北亚各国各领域的合作。金普新区建设成为我国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的战略高地、引领东北地区全面振兴的重要增长极、老工业基地转变发展方式的先导区、体制机制创新与自主创新的示范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的先行区,为将大连建设成为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带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深入推进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2014年10月14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133号),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天府新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主城区南偏东方向,区域范围涉及成都、眉山、资阳三市所辖7县(市、区),规划面积1578平方公里。
定位及目标:天府新区区位优势突出,交通设施完备,产业基础良好,科教实力雄厚。要把建设四川天府新区作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为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促进西部地区转型升级、完善国家区域发展格局等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天府新区建设成为以现代制造业为主的国际化现代新区,打造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业宜商宜居城市、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2015年4月2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湖南湘江新区的批复》(国函〔2015〕66号),同意设立湖南湘江新区。湖南湘江新区位于湘江西岸,包括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区和宁乡县部分区域,面积490平方公里。
定位及目标:湘江新区区位条件优越、科教创新实力雄厚、产业发展优势明显、区域综合承载能力较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以下称“两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设立湖南湘江新区,是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带动湖南省乃至长江中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发挥更大作用。湖南湘江新区建设成为高端制造研发转化基地和创新创意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长江经济带内陆开放高地。 2015年7月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国务院已印发《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的批复》(国函〔2015〕103号),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江北新区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长江以北,包括南京市浦口区、六合区和栖霞区八卦洲街道,规划面积788平方公里。
定位及目标:江北新区是长江经济带与东部沿海经济带的重要交汇节点,区位条件优越、产业基础雄厚、创新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完善、承载能力较强,具备了加快发展的条件和实力。要把建设南京江北新区作为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南京江北新区在创新驱动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苏南现代化建设和长江经济带更好更快发展。逐步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 2015年9月9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福州新区的批复》(国函〔2015〕137号),正式批复同意设立福州新区。福州新区位于福州市滨海地区,初期规划范围包括马尾区、仓山区、长乐市、福清市部分区域,规划面积800平方公里。
福州全面实施大开放战略、发展开放型经济,福州新区获批国家级新区,福州自贸片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建设扎实推进;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经济总量突破5千亿元人民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这些为“十三五”福州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5年,福州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随着中央支持福建发展政策深入实施,“四区叠加”、“一区毗邻”的综合效应(国家级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改革开放带来的制度“红利”不断释放,福州迎来加快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
定位及目标:福州新区区位条件优越,生态环境秀美,产业基础坚实,与台湾地区交流合作紧密,战略地位重要。要把建设好福州新区作为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贯彻落实国家支持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一系列重大政策的重要举措,实现在更高起点、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推进海峡两岸交流合作,推动福建积极参与、全面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实现一体化发展。福州新区建设成为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扩大对外开放重要门户、东南沿海重要现代产业基地、改革创新示范区和生态文明先行区。 2015年9月15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云南滇中新区的批复》(国函〔2015〕141号),同意设立云南滇中新区。云南滇中新区位于昆明市主城区东西两侧,是滇中产业聚集区的核心区域,初期规划范围包括安宁市、嵩明县和官渡区部分区域,面积约482平方公里。
滇中新区区位条件优越、科教创新实力较强、产业发展优势明显、区域综合承载能力较高、对外开放合作基础良好。要把建设云南滇中新区作为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举措,打造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支点、云南桥头堡建设重要经济增长极、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验区和改革创新先行区。 2015年12月1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哈尔滨新区。12月2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哈尔滨新区的批复》。哈尔滨新区设立后,中国国家级新区将扩容至16个。
哈尔滨新区包括哈尔滨市松北区、呼兰区、平房区的部分区域,规划面积493平方公里。
哈尔滨新区区位条件优越、科技和产业基础比较雄厚、生态环境优良、对俄合作历史悠久、战略地位重要。要把建设好哈尔滨新区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举措,积极扩大面向东北亚开放合作,探索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的新路径,为促进黑龙江经济发展和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长春新区的批复》(国函〔2016〕31号)。同意设立长春新区。长春新区范围包括长春市朝阳区、宽城区、二道区、九台区的部分区域,规划面积约499平方公里。
长春新区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坚实、创新氛围浓厚、开放条件优越、承载能力较强。要把建设好长春新区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举措,为促进吉林省经济发展和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建设好长春新区,对于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深化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方面要统一思想,密切合作,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共同推进长春新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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