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的行政区划
1994年11月10日,撤销杨集乡、黄山乡,设立杨集镇、黄山镇。
1995年12月18日,撤销高峰头乡、庙山乡,设立高峰头镇、庙山镇。
1996年7月3日,撤销港上乡、沙墩乡,设立港上镇、沙墩镇(鲁政函民字[1996]32号)。
1997年6月4日,司家乡更名为清泉乡(鲁政函民字[1997]25号)。
2000年,郯城县辖11个镇、11个乡。
2000年12月29日,撤销十里乡、归义乡,将其并入郯城镇;撤销大尚庄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红花乡;撤销清泉乡,将其并入泉源乡;撤销高册乡,将其并入马头镇。即郯城县由11个镇、11个乡调整为11个镇、6个乡:郯城镇(归义乡、十里乡)、马头镇(高册乡)、重坊镇、李庄镇、褚墩镇、杨集镇、高峰头镇、庙山镇、黄山镇、港上镇、沙墩镇、胜利乡、新村乡、花园乡、红花乡(大尚庄乡)、泉源乡(清泉乡)、归昌乡。(括号内的为被撤并的乡镇)
2011年3月,原辖褚墩镇、黄山镇划归临沂市罗庄区管辖;
2011年8月,撤销李庄镇、沙墩镇,合并成立新的李庄镇;
2011年8月,撤消新村乡,设立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经过乡镇整改合并后,郯城县辖1个街道(郯城街道)9个镇(马头镇、李庄镇、重坊镇、杨集镇、庙山镇、港上镇、胜利镇、高峰头镇、红花镇)3个乡(花园乡、归昌乡、泉源乡、)2个开发区(郯城经济开发区、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