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该不该要回自己送出去的礼物?
分手后,肯定不能要回自己送出去的礼物,除非是你们家的传家之宝,价值连城的东西,否则还是不要再要回来了,毕竟有些礼物是你们在一起的时候,你心甘情愿的给女孩子买的,再说了,女孩子和你在一起也消耗了青春甚至其他更重要的东西,女孩难道也要找你要回吗?
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些奇葩的人存在,我的前男友就是这么一个人,当初在一起的时候,如果我知道他是这么一种人,真的是打死我,我都不会和他在一起,只能说他刚开始伪装的真的不错,以至于蒙蔽了我的双眼,相处了一个多月时间他开始原形毕露了,总是对一些事情斤斤计较,感觉比女人还要女人,平时我们一起逛街的时候,他偶尔会给我买一些小礼物,买白点,都是一些特别不值钱的礼物,感觉连儿童的一个玩具钱都不到。
别看他对我如此不舍得花钱,但是我从来不会生气,因为我知道他的家庭条件并不好,我也不想花他的钱,毕竟他父母赚钱也不容易,平时我们一起玩,有时候我也会掏钱,既然两个人在一起了,谁花的多谁花的少,真的没有必要去计较了,因为我觉得钱乃身外之物,感情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谈了大概有半年的时间,感觉在一起有很多的矛盾,他经常会因为钱的问题和我吵架,其实我觉得自己挺好的,几乎没有花过他的钱,然而他还是觉得谈女朋友挺费钱的,就这样我们走向了分手的道路,更让我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他居然提出来让我把他送我的礼物还给他,其实我并不是不想还,只是觉得挺可笑的,一共也没有给我买过多少礼物啊,加一起也就几百块钱,气的我随手扔给他一千元走了……
如果这时候把自己送出去的礼物要回来的话,会显得自己特别抠门,很是没有男人的风度,容易让女方瞧不起,当然自己也会弄的特别尴尬,虽然做不了恋人,但可以做朋友,即便做不了朋友,也不能做敌人,还是应该给对方点面子和尊严。
如果女方做的特别决绝,也比较狠心,对不起男方,同时男方送出的礼物又特别贵重的话,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就应该把礼物要回来,而且有必要的话也可以走法律程序,这个还是要看具体的原因来决定的。
分手后赠送的财物是否需要归还要分情况。在一起的期间赠送的东西原则上属于赠予,在赠与的财产权利转移之后,没有法定的理由,赠予人是不能随意的撤销赠予的。当然,赠送大额的财物,并以结婚为附条件的,结婚不成立的,可以要求返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