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的四种模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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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的四种模式如下:
第一种、提供模式是跨境服务的交易,即跨境提供。
这种与货物贸易有点类似,需要跨境国际来实现服务贸易的交易。如打越洋电话、发国际邮件,还包括企业开展跨境服务外包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第二种、提供模式是境外消费。
包括出国旅游、购物、接受教育、接受医疗服务,需要消费者走出国门,进行服务,称为境外消费。
第三种、提供模式是商业存在。
即境外投资,与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销售经营类似,比如IBM开展的一些通信信息服务、软件服务,实际就是在当地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种、提供模式是自然人移动。
比如近年来有很多培训机构聘请国外的英语老师来授课,这种教育培训服务。还有马布里在北京打篮球,这些都是自然人移动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对应的是货物贸易,但卖家卖的不是商品而是服务。比如,出国旅游、观看进口影片、跟着外教学习英语等等。
服务贸易的内涵远不止于此,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将国际服务贸易划分为四种提供模式: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李俊作出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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