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是什么意思?
信任的定义: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一般来说就是“受他人委托为他人理财”。
信托(Trust)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拓展资料 信托起源
原始的信托行为发源于数千年前古埃及的“遗嘱托孤”。信托最早的文字记载是公元前2548年古埃及人写的遗嘱,其中指定其妻继承财产,其子为受益人,并为其子指定了监护人。
从法律的角度讲,信托源于罗马法“信托遗赠”制度。《罗马法》中规定:在按遗嘱划分财产时,可以把遗嘱直接授予继承人,若继承人无力或无权承受时,可以按信托遗赠制度,把财产委托或转让给第三者处理。古罗马的“信托遗赠”已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信托概念,并且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
从操作的层面上说,现代信托起源于英国的“尤斯制”。
英国在封建时代,人们普遍信奉宗教,按照当时的基督教义,信徒“活着要多捐献,死后才可以升入天堂”。这使得教会的土地不断增多。
根据英国当时的法律教会的土地是免征役税的。教会土地激增,意味着国家役税收入逐渐减少。这无疑影响到了国王和封建贵族的利益。于是,13世纪初英王亨利三世颁布了一个《没收条例》,规定凡把土地赠与教会团体的,要得到国王的许可,凡擅自出让或赠与者,要没收其土地。
当时英国的法官多数为教徒,为帮助教会摆脱不利的处境,通过“衡平法院”,参照《罗马法》的信托遗赠制度,创造了(尤斯)制度。尤斯制度的具体内容是:凡要以土地贡献给教会者,不作直接的让渡,而是先赠送给第三者,并表明其赠送目的是为了维护教会的利益,第三者必须将从土地上所取得的收益转交给教会。
随着封建制度的彻底崩溃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契约关系的成熟,商业信用和货币信用的发展,以及分工的日益精细繁复,使尤斯制度逐渐演变为现代信托。
信托就是以信用作为基础,委托第三方平台机构替自己打理资产,赚取收益的一种行为。信托涉及到三方面的当事人,即委托人、受托人,以及最终的受益人。信托机构大部分就是一个金融理财机构,一些资金雄厚的企业家、富商可能会选择一个信托机构替自己打理资产,进行资产运转、赚取利润。
拓展资料
1、对于投资者而言:信托是一种可选择的理财产,投资者为了更好的安排自身的财产,尽快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通常就会选择信托机构进行管理。信托投资的起点是100万元,不过不同产品要求的门槛可能会有所不同,信托理财适用于高端人士,资金量大,时间成本也很高,收益也要比普通理财的收益高出2倍以上;
2、对于信托公司而言:信托公司的团队通过对投资者的资产进行运转投资获得收益,每笔投资资金都会受到银监会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因此信托机构的资金都是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