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文物局鉴定,真的东西,国家会回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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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属于近期出土文物,国家不会强制回收。目前我国《文物法》和所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授予文物主管部门在鉴定方面的管理权。在《文物法》大修的背景下,司法部建议国家文物局,在《文物法》修法中明确提出文物部门对鉴定拥有管理权,目前国家文物局也已在草案中提出这一点。
《文物法》规定:
第六条
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
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扩展资料:
第五十二条
国家鼓励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其收藏的文物捐赠给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或者出借给文物收藏单位展览和研究;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尊重并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对捐赠的文物妥善收藏、保管和展示;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得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
第七十一条
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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