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的类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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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保险
即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金缴纳分别进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与统筹账户(单位缴纳部分)。发放时先发放个人账户内资金,发放完毕后则发放统筹账户内资金。
各地区的养老保险发放金额根据当地在职工工资水平、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纳年限等进行核定,养老金发放额度也会根据地区发展水平逐年提高,如广东地区今年提高基本养老金额度,普遍提高幅度为113元加基本养老金的5%,同时对年满75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加发100元。
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退休时都可按退休时的计发月数兑现,在计发月份内没有领完的个人账户余额则可继承,计发月数以外的则不涉及继承问题。
2、医疗保险
即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医保缴纳分别进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与统筹账户(单位缴纳部分).
其中,统筹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抢救、急救(个人也要按规定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
当参保职工因病入院时,一般先自垫住院起付额,而后才会进入统筹账户与职工个人共同负担阶段。
3、工伤保险
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实质是一种无过错原则的社会补偿。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也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性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故)等费用。工伤保险缴纳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部负担。
工伤保险的核定标准为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实行的新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4、生育保险
即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分为生育医疗费与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因生育引起的疾病医疗费(超出规定的医疗费和药费由个人承担).
生育津贴则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以及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5、失业保险
即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失业保险待遇包含失业保险金、失业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与家属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开展的再就业培训补助。即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相应待遇。
综合上面所说的,社保是不可以退的,不仅是义务其它地区都不能办理退费手续,但如果要进行退保的话,除非是本人已死亡或者是出国定居并注销了户籍才可以,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想清楚,只要一旦办理成功,就没有再退还的可能性。
即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金缴纳分别进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与统筹账户(单位缴纳部分)。发放时先发放个人账户内资金,发放完毕后则发放统筹账户内资金。
各地区的养老保险发放金额根据当地在职工工资水平、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纳年限等进行核定,养老金发放额度也会根据地区发展水平逐年提高,如广东地区今年提高基本养老金额度,普遍提高幅度为113元加基本养老金的5%,同时对年满75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加发100元。
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退休时都可按退休时的计发月数兑现,在计发月份内没有领完的个人账户余额则可继承,计发月数以外的则不涉及继承问题。
2、医疗保险
即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医保缴纳分别进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与统筹账户(单位缴纳部分).
其中,统筹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抢救、急救(个人也要按规定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
当参保职工因病入院时,一般先自垫住院起付额,而后才会进入统筹账户与职工个人共同负担阶段。
3、工伤保险
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实质是一种无过错原则的社会补偿。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也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性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故)等费用。工伤保险缴纳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部负担。
工伤保险的核定标准为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实行的新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4、生育保险
即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分为生育医疗费与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因生育引起的疾病医疗费(超出规定的医疗费和药费由个人承担).
生育津贴则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以及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5、失业保险
即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失业保险待遇包含失业保险金、失业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与家属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开展的再就业培训补助。即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相应待遇。
综合上面所说的,社保是不可以退的,不仅是义务其它地区都不能办理退费手续,但如果要进行退保的话,除非是本人已死亡或者是出国定居并注销了户籍才可以,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想清楚,只要一旦办理成功,就没有再退还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