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50年代的美学大争论的内容不包括
美是主观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中国当代美学家在美的本质问题上的争论形成了四种学说,具体介绍如下:
一、主张美是主观的,以吕荧和高尔太为代表
高尔太于1957 年发表的《论美》更明确提出“客观的美并不存在”。强调关是人的主观感受,“美,只要人感受到它,它就存在,不被人感受到,它就不存在”。自然景物所以成为自然美是欣赏者把美的属性附加给对象的结果。
二、主张美是客观的,以蔡仪为代表
美是客观的而不是主观的。美在于客观事物本身,与人的主观愿望和情感无关。客观事物的美在于其典型性。所谓典型性,指能在个别性中反映出种类的普遍性。而美感就是人对客观美的反应。
三、主张美是主客观的统一,以朱光潜为代表
在50年代的美学讨论中,朱光潜对自己观点作了修正,明确提出“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的观点。认为美离不开客观,必须以客观的自然事物作为条件,但是单纯的客观事物并不成为美,要使“物”变成“物的形象”,就需要加上主观意识形态的作用。
四、主张美是客观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以李泽厚为代表
客观性与社会性统一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美的本质讨论中四种主要观点之一。认为美是客观的,同时又离不开人类社会,具有社会性,客观性与社会性是美的二而为一、一而为二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
美的社会性,不仅是指美不能脱离人类社会而存在(这仅是一种消极的抽象的肯定),而且还指美包含着日益开展着丰富具体的无限存在,这存在就是社会发展的本质、规律和理想。“美的另一基本特征是它的具体形象性”,“美是形象的真理,美是生活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