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鞅和商鞅变法的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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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02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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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国在春秋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关东齐、楚、燕、赵、魏、韩这六个大国。其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比关东各国晚了很久。如鲁国 “初税亩”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国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后186年。可是这时,秦国已使用铁制农具,社会经济发展较快,这不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过程,而且还引起社会秩序的变动。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下令废除人殉的恶习。次年又迁都栋立。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彻底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秦孝公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和政治势力越来越大。新兴地主阶级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商鞅变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这种社会变革、变法运动体现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变化的规律。
  经济措施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3)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
  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政治措施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如下:
  1)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 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
  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4)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
  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编辑本段]【商鞅变法的目的及作用】
  目的:富国强兵
  作用:出现了“家给人足”的繁荣景象,全国百姓以私下斗殴为耻,以为国家立下战功为荣,国家战斗力不断增强,富国强兵的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

参考资料: 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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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
约前390年—前338年),卫国(今河南安阳市内黄梁庄镇一带)人,汉族。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图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但最后还是死于自己的法。

商鞅变法的小论文:
商鞅变法(我认为他成功了)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著名政治家商鞅为维护秦国统治者的利益而推行的一系列变革
措施。
秦国在战国初期,贵族们垄断政权,经济、政治和军事都比较落后,国君权力较小,
国力很弱,国土常常受到别国的侵占。
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年轻的国君决心改变秦国的落后面貌,于是下了一道变法
图强的求贤诏令。商鞅就是在这个时候自魏国来到秦国的。
商鞅(约公元前390——338年)贵族出身,因是卫国君的后裔,曾以“卫”为姓,
称作卫鞅。按当时习惯,国君的公子后裔,以“公孙”为氏,所以他又称为公孙鞅。商
鞅这个名字,是他在秦国被封为商君而得的。
商鞅到秦国后,宣传“强国之术”,决心协助秦孝公进行社会改革,因此得到秦孝
公的信任,任命他为左庶长。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在商鞅主持下秦国两次公布
了新法,其主要内容有:
(1)废除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取消宗室的特权,按军功的大小重新规定
官爵的等级和待遇。下级士兵在战争中勇敢杀敌的,也可以得到官爵,临阵脱逃和投降
敌人的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凡是进行私斗的,按照情节轻重判处刑罚。
(2)废除奴隶制的井田制度,在法律上承认土地私有和买卖。鼓励男耕女织,凡
是劳动好,生产粮食和织布多的免除徭役和赋税。
(3)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对弃农经商或因懒惰而贫穷的人,连同其家属罚作官奴
婢。
(4)加强中央集权,普遍推行郡县制。全国设31个县,官吏由中央直接任免;同
时进行户口编制,实行连坐法,规定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什伍中互相纠察告发
“奸人”,有坏人不告发的,什伍连坐。
(5)由中央制定和颁发统一的度量衡。比如以“商鞅方升”做为当时的标准量器,
有利于税收和经济交往。
商鞅新法直接打击了奴隶制旧势力,巩固了新兴地主阶级政权,它必然会遭到守旧
势力的仇视和顽抗。因此,变法从开始到最后,一直是在激烈的斗争中进行的。
开始,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旧势力公开反对变法。主张“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说什么“依照原来的旧习俗来教导人民,可以不劳而成;根据旧有的制度来治理,官吏
既熟悉,人民也安定”。商鞅反驳说:“制度和法令应该按照当时的客观环境来制定,
治世从来没有一个划一的办法,只要求其便利于国家,不一定要效法古代。商汤和周武,
是没有效法古代而称王的;夏桀和殷纣是没有更改旧制而灭亡的。从此可知,反古未必
错,循礼未必对。”最后,秦孝公表示完全同意商鞅的意见。
商鞅拟好新法,就要公布了。但是,怎样才能使人民相信呢?经过一番考虑,他让
手下的人把一根三丈长的木杆竖立在国都的南门,悬赏有能把它搬到北门的,赏给十金。
人们觉得奇怪,不敢搬动。他却接着又悬赏说:“有能搬去的,赏给五十金。”有一个
人把木杆搬到北门,商鞅立刻赏给五十金,以示信用。接着,公布了新法。
这时候,在朝廷内部新旧两种势力斗争更激烈了。当时有人议论新法不便执行的多
至千数。太子的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在幕后唆使太子触犯新法。他们企图用这个办法破
坏变法。商鞅说:“太子犯法,是老师没有教育好,应该给老师处罚。”于是下令把他
俩一个割掉鼻子,一个脸上刺了字。从此再没有人敢议论新法了。为了保证新法顺利实
行,商鞅还杀了贵族祝欢,把捕获的700多个违法乱纪的坏分子押到渭水边上镇压。
秦国经过商鞅变法,面貌焕然一新。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基本废除以井田制为基础
的封建领主所有制,确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政治方面,基本废除了
分封制,确立了郡县制。秦国从落后国家,一跃而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
出现了“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的局面。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太子惠文王继位。旧贵族马上对商鞅进行反攻倒算,公
子虔等强加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用“车裂”的酷刑处死了他。
商鞅虽死,但秦惠王和他的后继者都继续实行了商鞅的新法,所以秦国的国势得以
进一步发展,为后来秦始皇消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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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bb140801
2009-03-19 · TA获得超过195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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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在春秋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关东齐、楚、燕、赵、魏、韩这六个大国。其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比关东各国晚了很久。如鲁国 “初税亩”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国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后186年。可是这时,秦国已使用铁制农具,社会经济发展较快,这不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过程,而且还引起社会秩序的变动。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下令废除人殉的恶习。次年又迁都栋立。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彻底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秦孝公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和政治势力越来越大。新兴地主阶级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商鞅变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这种社会变革、变法运动体现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变化的规律。
某次,商鞅为劝太子,结果被太子记了仇。太子登基后,联通反对变法的贵族一起,残害了商鞅。(因为变法后取消了贵族制度,不是继承贵族了,而是立功的多便封为贵族,并且不能继承。而原来的贵族是继承的也被降低了职权。)
齐威王当了霸主以后,燕、赵、韩、魏等国怕他三分,纷纷前来朝贡。只有西方的秦国没有来。原来,当时秦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比较落后,中原各国叫它“西戌”,把它看作野蛮民族,瞧不起它,很少跟它来往,还不时派兵侵夺它的土地。

周显王八年(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他感到秦国外受强邻的欺压,内有贵族的专横,日子很不好过,决心奋发图强,改变国家落后的面貌。为了寻求改革的贤才,就下了一道命令:“不管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谁有好办法使秦国富强起来,就封他做大官,赏给他土地。”不久,一个叫卫鞅(yāng)的年轻人应征从魏国来到秦国。

卫鞅姓公孙,名鞅,原是卫国的一个没落贵族,所以大家管他叫卫鞅。他看卫国弱小,不足以施展他的才华,就跑到魏国,在魏国当了好些时候的门客,也没受重用。卫鞅正在郁郁不得志的时候,忽然听到秦孝公招聘人才,他决心离开魏国到秦国去。

卫鞅到了秦国,托人介绍,见到了孝公,卫鞅把他的一套富国强兵的道理和办法给孝公讲了一遍,他说:“一个国家要富强起来,就必须重视农业生产,这样,老百姓有吃有穿,军队才有充足的粮草;要训练好军队,做到兵强马壮;还要赏罚分明,种地收成多的农民、英勇善战的将土,都要鼓励和奖赏,对那些不好好生产、打仗怕死的人,要加以惩罚。真能做到这些,国家没有不富强的。”

孝公听得津津有味,连饭都忘了吃。两个人议论国家大事,谈了好几天,十分投机。最后,孝公决定变法,改革旧的制度,推行卫鞅提出的新法令。

这个消息一传开,贵族大臣们都一起反对。不少大臣劝孝公要慎重,不要听信卫鞅那一套。孝公心里非常赞成卫鞅的主张,觉得不变法就不能使秦国富强起来,但是看到反对的人那么多,又感到为难,就把许多大臣召集到一起,让他们辩论。一个叫甘龙的大臣首先发言,他说:“现在的制度是祖宗传下来的,官吏做起来得心应手,老百姓也都习惯了。不能改!改了准会乱!”另外一些大臣也跟着说:“新法是胡来”,是“谬论”,“古法、旧礼改不得!”卫鞅理直气壮地驳斥他们说:“你们口口声声讲什么古法、旧礼,请问这一套能使国家富强起来吗?从古以来就没有一成不变的法和礼。只要对国家有好处,改变古法、旧礼有什么不对?墨守成规只能使国家灭亡!”

卫鞅从古到今,举出大量事实,说明变法的必要,把那些大臣驳得哑口无言。孝公听他说得头头是道,把反对变法的大臣一个个都驳倒了,非常高兴,对卫鞅说:“先生说得对,新法非实行不可!”说罢就拜卫鞅为左庶长(古时候一种官名),授予他推行新法令的大权,叫他抓紧把变法方案制订出来。并且宣布:谁再反对变法,就治淮的罪。这样,那些大臣都不敢吭声了。

卫鞅很快就把变法方案制订出来了。孝公完全同意。卫鞅怕新法令没有威信,老百姓不相信,推行不开,就想了个办法。他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来长的木头,旁边贴了张告示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赏他十金。”不多会儿,木头周围就围满了人。

大伙儿心里直犯嘀咕:这根木头顶多百把斤,扛几里地不是什么难事,怎么给这么多的金子呢?或许设了什么圈套吧?结果谁也不敢去扛。卫鞅看没人扛,又把奖赏提高到五十金。这么一来,人们更疑惑了,都猜不透这新上任的左庶长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这时候只见一个粗壮汉子分开人群,跨上前去,说:“我来试试。”扛起木头就走。许多看热闹的人,好奇地跟着,一直跟到了北门。只见新上任的左庶长正在那里等着呢。他夸奖那个大汉说:“好,你能够相信和执行我的命令,真是一个良民。”随后就把准备好的五十金奖给了他。

这事儿很快就传开了,大家都说:“左庶长说话算数,说到做到,他的命令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啊!”

周显王十三年(公元前356年),卫鞅的新法令公布了。主要内容有:

第一,加强社会治安。实行连坐法,把老百姓组织起来,五家编为“一伍”,十家编为“一什”,互相担保,互相监视。一家犯了罪,九家都要检举,否则十家一起判罪。检举坏人和杀敌人一样有赏,窝藏坏人和投降敌人一样处罚。外出必须携带凭证,没有证件各地不准留宿。

第二,奖励发展生产。老百姓努力生产,粮食布帛贡献多的,可以免除一家劳役;懒惰和弃农经商的,连同妻子、儿女一起充为官奴。一家有两个儿子以上,成人以后就要分家,各自交税,否则一人要交两份税。

第三,奖励杀敌立功。官爵大小以在军事上立功多少为标准。功劳大的封官爵就高,车辆、衣服、田地、住宅、奴婢的赏赐,也都以功劳大小而定;军事上没有功劳的,即便有钱也不能过豪华的生活,就是贵族也只能享受平民的待遇。

新的法令刚刚开始推行,就遇到很大阻力。那些贵族宗室不去打仗立功,就不能做官受爵,只能享受平民待遇,失去了过去的许多特权;实行连坐法以后,他们也不能为所欲为了。因此,都疯狂地攻击新的法令,更不要说保守势力的代表甘龙他们了。在他们的唆使下,就连太子也出来反对。卫鞅把甘龙罢了官,可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便处分,卫鞅去找秦孝公,对他说:“新法令所以推行不开,主要是上头有人反对。”孝公说:“不管谁反对,就惩办谁。”卫鞅把太子反对、故意犯法的事一说,孝公既生气又为难,没有言语。卫鞅说:“太子当然不能治罪,但是新法令如果可以随便违犯,今后就更不能推行了。”孝公问:“那怎么办呢?”卫鞅说:“太子犯法,都是他的老师唆使的,应该惩治他们。”孝公表示同意。这样,太子的老师公子虔就被割了鼻子,公孙贾就被刺了面。大伙看到孝公和卫鞅这样坚决,都不敢反对新法令了。

几年以后,秦国变得强盛起来。由于新法令规定了增产多的可以免除一家的劳役,老百姓一心都务农,积极种田织布,生产得到很大发展,人民的生活也有所改善;由于新法令规定了将士杀敌立功的可以升官晋级,所以都英勇作战。老百姓很高兴。孝公看卫鞅制订的新法令成效显著,就提升他为大良造(当时一种大官名称)。并且派他带兵去攻打魏国。原来十分强盛的魏国,这时候已经衰弱下来,根本不是秦国的对手,连都城安邑也被秦军攻占了。魏国只得向秦国求和。卫鞅凯旋而归,接着,在国内又进一步推行新法令,主要内容有:把国都从雍城(雍,今陕西省凤翔县)迁到东边的咸阳,以便于向中原发展;把全国分成三十一个县,由中央直接委派县令县丞去进行治理,不称职的县官治罪;废除“井田”制度,鼓励开荒,谁开归谁,允许自由买卖土地;统一度量衡等。这些都是发展生产的有力措施,对于巩固和发展新兴地主阶级的势力起了很大的作用。新法令实行了十年以后,秦国变成当时最富强的国家。周天王派人给孝公带来礼物,封他为“方伯”(一方诸侯的领袖),中原各国都纷纷前来祝贺,对这个新兴的强国都另眼相看了。

秦孝公十分欢喜。后来把商、于一带十五座城镇封给了卫鞅,表示酬谢。从此以后,人们就把卫鞅称做商鞅了。

过了几年,秦孝公病死了,太子即位,是秦惠文王。惠文王以前反对商鞅的新法令,商鞅给他定了罪,给他老师判了刑,所以他一直怀恨在心。这会儿,他一当国君,那些过去反对商鞅的人就又得势了。他们串通一气,捏造罪名,硬说商鞅阴谋造反。惠文王就把他抓住处死了。商鞅虽然死了,可是,他推行的新法令已经在秦国扎下了根,再也无法改了。他的变法为后来秦国统一中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商鞅非秦国人,秦王说:“谁帮我国成功变法就封他做官。”于是,商鞅来到秦国。以在南门立木取得了老百姓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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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亚扎的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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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 秦变法大臣, 后遭车裂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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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晶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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