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项目需要做环评
规划和建设项目需要环评。
环评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称,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包括一系列的步骤,这些步骤按顺序进行。在实际工作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可以不同,而且各步骤的顺序也可变化。
扩展资料
环境影响评价是一种过程,这种过程重点在决策和开发建设活动开始前,体现出环境影响评价的预防功能。
决策后或开发建设活动开始,通过实施环境监测计划和持续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还在延续,不断验证其评价结论,并反馈给决策者和开发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其决策和开发建设活动。
为体现实施环评的这种作用,在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实施中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循环经济理念,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科学、公正和实用,并应遵循以下基本技术原则:
1、与拟议规划或拟建项目的特点相结合;
2、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法规;
3、符合流域、区域功能区划、生态保护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布局合理;
4、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
5、符合国家有关生物化学、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保护的法规和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环评
2024-09-05 广告
规划和建设项目需要环评。
环评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称,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包括一系列的步骤,这些步骤按顺序进行。在实际工作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可以不同,而且各步骤的顺序也可变化。
扩展资料
环境影响评价是一种过程,这种过程重点在决策和开发建设活动开始前,体现出环境影响评价的预防功能。
决策后或开发建设活动开始,通过实施环境监测计划和持续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还在延续,不断验证其评价结论,并反馈给决策者和开发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其决策和开发建设活动。
为体现实施环评的这种作用,在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实施中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循环经济理念,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科学、公正和实用,并应遵循以下基本技术原则:
1、与拟议规划或拟建项目的特点相结合;
2、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法规;
3、符合流域、区域功能区划、生态保护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布局合理;
4、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
5、符合国家有关生物化学、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保护的法规和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环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也就是说,拟议中的建设项目,一般都应做环评,只是评价的内容和深度不同。 只要有生产性质的项目肯定都要做环评。建设项目中大到造铁路、公路,开矿山、化工厂、房地产等,小到开饭店、KTV店、美容院都要做环评。 具体分类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规划环评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对“一地三域”和“十个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也就是说,拟议中的建设项目,一般都应做环评,只是评价的内容和深度不同。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目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项目类别中尚不包括拆迁活动。据此,拆迁活动不应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关于拆迁活动是否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问题的复函》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于未列入分类管理名录的其他项目,则无需履行环评手续。
其中报告书、报告表都需要找环评机构编制,环保部门审批、验收。登记表就很简单了,如果符合条件,只需要建设单位在网上自助登记备案就可以了。
最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已于2016年12月 27曰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9月 1曰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