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车停在后院爬进两孩子车内窒息,到底谁应该负责?
广州两名幼童被锁在一辆邻居家没有锁上车门的车辆内而窒息身亡的事件,引起了大家的热议。
事件起因于2020年6月20日,当天广州气温已达36度,广州基激警方接到群众陈某报警称,发现2名男童在其车内,怀疑已死亡。 警方迅速派人员到场处置,协助“120”医务人员将2名男童送往医院抢救,但因抢救无效死亡。这两名幼童一名5岁一名4岁,均属于没有防护意识的孩子。
警方通过现场勘验结果分析,两名男童进入未锁车门的车内活动,应该是触碰到了车内中控门锁李锋慎按钮导致车门锁死,因年龄太小不懂脱困,导致事故发生。法医也初步鉴定,两男童无外表伤,应系长时哪敬间处于高温闷热环境导致脱水性休克死亡。
报警人陈某是该车车主,于6月19日傍晚7时左右许将自己的小车停放在广州区花东镇大龙村一民居院子里后离开,这座居民院子其实就陈某的住宅。但陈某说,因自己车辆的汽车遥控钥匙曾发生故障,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将车门锁上。直到6月20日中午1时许,陈某返回停车处时,发现有2名男童在其车内,且无任何反应,遂拨打110和120报警及请求救援。
事件发生后,两幼童家属认为车主也要负有一定责任。是因其车辆没有锁好,才导致小孩进入并被热死。而车主家属认为,车辆当时是停放于自家庭院内,是两男童私自上车,出事后车主也很难过。而且他家车辆的遥控钥匙有故障,无法确认是否将车门锁住。对于此事到底谁要负起责任,引起了网友的议论。
我认为身亡的两名幼童的家长和车主都应负一定的责任。 首当其冲就是两名幼童监护人的失职,在两男童失踪多时出事后还不为所动,毫无察觉,应当负主要责任;而对于车主就是无辜的吗?本质上也属于受害者,但作为一个成年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所能导致的后果应当提前早有意识,而不是在发生不堪的后果之后再去追悔。
而整个事件对于社会各界不仅仅是讨论谁的责任,谁对谁错,而更多的应该是对儿童安全监护的警示,如何保护孩子的安全,如何保护孩子的生命,使他们都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