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到底属于什么性质?
中储粮属于国有型企业。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储粮,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试点单位,享受国务院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重点联系企业的有关政策,在国家计划、财政中实行单列。
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务院委托,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下同)的经营管理,对中央储备粮的总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总责,同时接受国家委托执行粮油购销调存等调控任务。
总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总公司主业范围是:粮油仓储、加工、贸易及物流,仓储技术研究、服务。
扩展资料:
中储粮的发展历史: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建国之初就提出建立由政府掌握、应对灾荒和各种意外的粮食储备的设想。
1955年,国家正式建立了以备荒为目的的储备粮即“甲字粮”,标志着新中国粮食储备制度开始形成;
1962年,国家建立了以备战为目的的军用“506粮”。
1990年,为解决粮食丰收农民卖粮难问题,国务院决定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
2000年,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正式组建,对中央储备粮实行垂直管理,标志着储备粮管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017年1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储粮总公司和中储棉总公司实施重组,中储棉总公司无偿划转并入中储粮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总公司)是国资委(SASAC)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是承担特殊政策任务、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国有骨干企业。拥有全国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的粮食储运网络,粮食储运技术和装备水平行业领先。中储粮总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166.8亿元。
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务院委托,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下同)的运营管理,对中央储备粮的总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全面负责。同时,中储粮总公司接受国家委托,执行粮油收购、销售、调剂、储存等调控任务。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总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总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粮油仓储、加工、贸易物流、仓储技术研究和服务。截至2007年底,总资产为1719亿元。中储粮总公司实行两级法人、三级管理体制。总部设在北京,目前在中国拥有24家分支机构,人员、机构、业务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拥有4家全资或控股的二级子公司。根据总公司授权,分公司负责管理直属中央储备粮及直属库。直属库为三级管理单位,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单位。其领导、财务、国有资产由总公司统一管理。截至目前,总公司直属仓库338个。除了充分利用直属库储存中央储备粮外,中储粮总公司还委托部分地方粮库和社会仓库储存中央储备粮。
中储粮总公司是国家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载体,中央储备粮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中储粮总公司负责做好国家粮食储备,服务国家宏观调控,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总行的工作目标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对总行“确保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国家需要时能调剂使用”的要求,不断夯实“两个确保”的基础;按照市场发展和企业发展规律,加强自身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调控能力、市场化运作水平和企业管理运营质量,努力实现“维护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