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 团资料丢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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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如果团资料丢失的话,可以让办理入团手续的单位补办,比如初中等。
政审,团员资料如果丢失了一般不会影响政审的,而且一般单位只会有要求为中共党员,几乎没有看到要求共青团员,团员资料丢失后,进入单位可以重新补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条规定:公务员的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
法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区变更时,须持团员证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应按自行脱团处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 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团的组织应及时提醒。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政审,团员资料如果丢失了一般不会影响政审的,而且一般单位只会有要求为中共党员,几乎没有看到要求共青团员,团员资料丢失后,进入单位可以重新补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条规定:公务员的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
法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区变更时,须持团员证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应按自行脱团处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 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团的组织应及时提醒。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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