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防疫政策
1.省外来返黔人员及省内跨市(州)流动人员,出行前须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并在抵达目的地后,按照我省防疫规定,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2.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境外),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来返黔人员严格实行“7天集中隔离 3天居家健康监测 6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10天)”,管控时间从入境时间开始计算,抵黔后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落实后续管控措施。非法偷渡人员按照“先防疫、后处置”的原则,比照境外来返黔人员进行管控。
3.澳门来(返)黔人员:除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以及14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者,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承诺入境内地前14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者,可不再进行隔离,有序流动;无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的,须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注:如澳门有本土疫情,澳门来返黔人员按参照境外入黔人员管控措施执行)。
4.省外有本土感染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县(市、区、旗)来返黔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其中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 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 3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4、7天)”;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抵黔后实行“三天两检”;中、高风险区来返黔人员管控时间,从离开风险区域开始计算。
5.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来返黔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黔;无相关证明的,抵黔后实行“三天两检”。
6.常态化防控地区来返黔人员。以县(市、区、旗)为单位,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地区来返黔人员,可凭“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流动。
7.其他潜在风险人员。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省外同时空暴露等重点风险人员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暂缓来黔。
8.与阳性人员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黔人员,需主动向社区报备,按我省相关规定执行核酸检测、隔离等防控措施。
9.所有从省外来(返)黔人员,需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丧失等不适症状,须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