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如下:
1、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3、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公共安全,维护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7、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计算机信息
在信息化趋势的推动下,计算机网络技术广泛渗透到各个行业领域。也是因为信息时代的到来,让计算机网络的发展提供了诸多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