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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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政府问国际组织一般是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为特定的国际合作、实现符合共同利益的目标,通过缔结国际条约的形式而创设的常设机构。它被纳入国际法范畴,由国际法规范来调整。
2.政府间国际组织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政府问国际组织是国际法主体,但是是有限的或派生的国际法主体。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在国际法实践中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肯定。1949年,国际法院在“关于为联合国服务而受损伤的赔偿案”的咨询意见中肯定了国际组织的国际法律人格。国际组织尽管由主权国家组成,但组成的国际组织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平等地位,能独立的参与国际关系,享有和承担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3.政府间国际组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来源。政府间国际组织本身并没有主权,它在国际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其基本文件授予的,或者是从基本文件引申出来的,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结果。通常是各国际组织在其宪章等基本文件中规定了自身的一般性制度,并遵循此等规约参与国际关系,承担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各组织的基本文件规定的范围不一,所以在国际法上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也不尽相同。
4.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包括缔约权、特权与豁免、接受和派遣使节权、承认与继承、国际求偿以及在违背国际义务时承担国际责任等。
5.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组织作为国际法主体,还拥有类似于国家所拥有的其他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处置动产或不动产,向其职员派发旅行证件,使用自己的旗帜、印章或徽章等,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通过这些活动,政府间组织逐渐加强和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在国际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6.随着国际实践的不断发展,政府间国际组织在国际上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其法律地位也正在得到相应的提高。
2.政府间国际组织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政府问国际组织是国际法主体,但是是有限的或派生的国际法主体。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在国际法实践中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肯定。1949年,国际法院在“关于为联合国服务而受损伤的赔偿案”的咨询意见中肯定了国际组织的国际法律人格。国际组织尽管由主权国家组成,但组成的国际组织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平等地位,能独立的参与国际关系,享有和承担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3.政府间国际组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来源。政府间国际组织本身并没有主权,它在国际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其基本文件授予的,或者是从基本文件引申出来的,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结果。通常是各国际组织在其宪章等基本文件中规定了自身的一般性制度,并遵循此等规约参与国际关系,承担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各组织的基本文件规定的范围不一,所以在国际法上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也不尽相同。
4.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包括缔约权、特权与豁免、接受和派遣使节权、承认与继承、国际求偿以及在违背国际义务时承担国际责任等。
5.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组织作为国际法主体,还拥有类似于国家所拥有的其他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处置动产或不动产,向其职员派发旅行证件,使用自己的旗帜、印章或徽章等,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通过这些活动,政府间组织逐渐加强和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在国际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6.随着国际实践的不断发展,政府间国际组织在国际上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其法律地位也正在得到相应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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