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交养老保险的若干问题
描述一、本人2006年7月大学毕业,毕业后在上海工作四年,期间企业给员工办理的都是外来人口综合保险。描述二、2010年返回家乡,在一家私企工作到2012年,期间公司没有给...
描述一、本人2006年7月大学毕业,毕业后在上海工作四年,期间企业给员工办理的都是外来人口综合保险。
描述二、2010年返回家乡,在一家私企工作到2012年,期间公司没有给员工交任何保险。
描述三、2013年考入本地日报社工作,事业单位性质,并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8月单位开始给我们交养老保险。
描述四、单位负责办理保险的负责人告知我们说,需要个人补交齐之前每年的养老保险金。按我的来算就是从2006年毕业到2014年需要补交8年的保险,算下来需要补交两万六千多元。
问题一:我想知道,2014年之前,我没有买过任何养老保险,补交保险金的意义是什么?
问题二:如果由于经济条件有限不补交之前8年的保险,会对现在和以后单位给我交保险有影响吗?
希望懂这方面的专业人士给予解答,不要太繁琐。不胜感激! 展开
描述二、2010年返回家乡,在一家私企工作到2012年,期间公司没有给员工交任何保险。
描述三、2013年考入本地日报社工作,事业单位性质,并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8月单位开始给我们交养老保险。
描述四、单位负责办理保险的负责人告知我们说,需要个人补交齐之前每年的养老保险金。按我的来算就是从2006年毕业到2014年需要补交8年的保险,算下来需要补交两万六千多元。
问题一:我想知道,2014年之前,我没有买过任何养老保险,补交保险金的意义是什么?
问题二:如果由于经济条件有限不补交之前8年的保险,会对现在和以后单位给我交保险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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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求赏,愿意帮忙!
针对题主的问题一,解答如下:
补交保险金(准确的说法应为“补缴社会保险缴费”),有一定的意义,但意义不大,甚至于可说,经济上不划算。
1.按照题主所说“从2006年毕业到2014年需要补交8年的保险,算下来需要补交两万六千多元”,实际上,是要补缴8年的社会保险缴费,五大项: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所补缴的保险缴费,又分为个人应当承担缴纳的部分,和单位应当承担缴纳的部分(这可能还有滞纳金的,可以询问办理保险的负责人。)。
2.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将进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账户,和医疗保险账户(通常所说的医保卡或者社保卡账户),单位应当承担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社会保险统筹账户(换句话说,与你没有关系了)。毫无疑问,推测题主现在的单位,肯定不愿意给题主承担“补缴的缴费”吧!需要题主个人承担全部的补缴缴费(含可能的滞纳金)的。
3.大致估算,进入题主的个人账户的款项数额,最多不会超过4000——6000元(具体准确数额,需要根据各地的、各年度的缴费基数或者题主的工资数额核算,不赘述。与解答题主的问题关联不大)。大致有2万余元进入了社保统筹账户,而与题主没有关系了。显然,经济上,并不划算。
4.补缴了前8年社会保险缴费的话,所说”有一定的意义“,有二:一是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有了8年的缴费年限,也有了一定数额(大约4、5千元)的缴费累计数额(应当是不计息的),也就是职工个人应当承担缴纳的部分,进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二是个人医疗保险账户也有了8年的缴费记录(即缴费年限),和有了一定数额(1千元左右,不会太多的)个人可以支配的资金额,现在就可以用于社保定点医院(医疗机构)门诊结算医疗费或者社保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如果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话,还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暂不赘述)。
5.缴费年限(无论是养老保险,还是医疗保险),主要是对于将来自己的养老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有一定的影响(对于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待遇,影响不大,也不赘述)。对将来退休时的养老保险待遇的影响,一是按照现行规定,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享受按月领取退休金的待遇(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一次性结算退休金),二是会影响到退休金额的计算值(因为少缴了8年的缴费吗!应当可以想象得到的,计算方法过繁琐,不赘述)。对于医疗保险待遇的影响,按照现行规定,退休时需要累积缴纳医疗保险期限满20年或者25年以上(各地的规定不同,男女职工规定也不同)的,才能在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缴费,否则,累计缴费不满规定年限的,需要继续缴纳直至累计缴费年限满足规定要求。
综上,题主年纪尚小(2006年才毕业),可以不必补缴前8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补缴意义不大,经济上很不划算)。可以在以后的工作中,不要欠缴或者停缴。哪怕是单位(尤其是民营单位)不愿意给缴纳(抑或失业了、没有单位了),也可以按照各地自主择业者的社会保险规定自己缴费即可,逐年累积缴费年限和个人保险账户积存数额。甚至于,(有些地方)实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互转的政策制度(这恐怕是大势所趋,国务院早已提出了”全民保“的目标,已经开始做顶层设计和地方试点),坚持未来工作年限的缴费,到退休时,应当可以符合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的,不会对于退休待遇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的。
针对题主的问题二,解答如下:
如果不补缴前8年的社会保险缴费,不会对现在和以后单位有任何影响的。现在的单位、以后的单位,并不是题主以前8年未缴纳社会保险缴费的责任单位,不会承担任何责任的。现在的单位,也是在题主自愿补缴的基础上,为题主办理补缴的手续(推测单位应当不会愿意承担费用的吧),费用恐怕还是得题主自己承担。
以上意见供参考!
针对题主的问题一,解答如下:
补交保险金(准确的说法应为“补缴社会保险缴费”),有一定的意义,但意义不大,甚至于可说,经济上不划算。
1.按照题主所说“从2006年毕业到2014年需要补交8年的保险,算下来需要补交两万六千多元”,实际上,是要补缴8年的社会保险缴费,五大项: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所补缴的保险缴费,又分为个人应当承担缴纳的部分,和单位应当承担缴纳的部分(这可能还有滞纳金的,可以询问办理保险的负责人。)。
2.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将进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账户,和医疗保险账户(通常所说的医保卡或者社保卡账户),单位应当承担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社会保险统筹账户(换句话说,与你没有关系了)。毫无疑问,推测题主现在的单位,肯定不愿意给题主承担“补缴的缴费”吧!需要题主个人承担全部的补缴缴费(含可能的滞纳金)的。
3.大致估算,进入题主的个人账户的款项数额,最多不会超过4000——6000元(具体准确数额,需要根据各地的、各年度的缴费基数或者题主的工资数额核算,不赘述。与解答题主的问题关联不大)。大致有2万余元进入了社保统筹账户,而与题主没有关系了。显然,经济上,并不划算。
4.补缴了前8年社会保险缴费的话,所说”有一定的意义“,有二:一是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有了8年的缴费年限,也有了一定数额(大约4、5千元)的缴费累计数额(应当是不计息的),也就是职工个人应当承担缴纳的部分,进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二是个人医疗保险账户也有了8年的缴费记录(即缴费年限),和有了一定数额(1千元左右,不会太多的)个人可以支配的资金额,现在就可以用于社保定点医院(医疗机构)门诊结算医疗费或者社保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如果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话,还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暂不赘述)。
5.缴费年限(无论是养老保险,还是医疗保险),主要是对于将来自己的养老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有一定的影响(对于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待遇,影响不大,也不赘述)。对将来退休时的养老保险待遇的影响,一是按照现行规定,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享受按月领取退休金的待遇(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一次性结算退休金),二是会影响到退休金额的计算值(因为少缴了8年的缴费吗!应当可以想象得到的,计算方法过繁琐,不赘述)。对于医疗保险待遇的影响,按照现行规定,退休时需要累积缴纳医疗保险期限满20年或者25年以上(各地的规定不同,男女职工规定也不同)的,才能在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缴费,否则,累计缴费不满规定年限的,需要继续缴纳直至累计缴费年限满足规定要求。
综上,题主年纪尚小(2006年才毕业),可以不必补缴前8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补缴意义不大,经济上很不划算)。可以在以后的工作中,不要欠缴或者停缴。哪怕是单位(尤其是民营单位)不愿意给缴纳(抑或失业了、没有单位了),也可以按照各地自主择业者的社会保险规定自己缴费即可,逐年累积缴费年限和个人保险账户积存数额。甚至于,(有些地方)实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互转的政策制度(这恐怕是大势所趋,国务院早已提出了”全民保“的目标,已经开始做顶层设计和地方试点),坚持未来工作年限的缴费,到退休时,应当可以符合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的,不会对于退休待遇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的。
针对题主的问题二,解答如下:
如果不补缴前8年的社会保险缴费,不会对现在和以后单位有任何影响的。现在的单位、以后的单位,并不是题主以前8年未缴纳社会保险缴费的责任单位,不会承担任何责任的。现在的单位,也是在题主自愿补缴的基础上,为题主办理补缴的手续(推测单位应当不会愿意承担费用的吧),费用恐怕还是得题主自己承担。
以上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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