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的真实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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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维是自杀而死。
1927年6月2日。王国维早起盥洗完毕,即至饭厅早餐,餐后至书房小坐。王国维到达办公室,准备给毕业研究生评定成绩,但是发觉试卷、文章未带来,命研究院的听差从家中取来。卷稿取来后,王国维很认真地进行了评定。
随后,王国维和研究院办公处的侯厚培共谈下学期招生事,相谈甚久,言下,欲借洋二元,侯给了五元钞票,王国维即出办公室。王国维雇了一辆人力车,前往颐和园。王国维吸完一根烟,11时左右,跃身头朝下扎入水中,于园中昆明湖鱼藻轩自沉。
事后人们在其内衣口袋内发现遗书,遗书中写道“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短短数言,却给了后人无数的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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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维从事文史哲学数十载,是近代中国最早运用西方哲学、美学、文学观点和方法剖析评论中国古典文学的开风气者,又是中国史学史上将历史学与考古学相结合的开创者,确立了较系统的近代标准和方法。
郭沫若称他为新史学的开山,不止如此,他平生学无专师,自辟户牖,成就卓越,贡献突出,在教育、哲学、文学、戏曲、美学、史学、古文学等方面均有深诣和创新,为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留下了广博精深的学术遗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王国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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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维死后,家人在他遗物中发现了他死前一日所写的遗书。遗书条理清晰,考虑周密,足见死者绝非仓促寻死。这与王死前几日无异常举止相吻合。但遗书一开头“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十六字,却给生者留下种种疑窦,成为70多年来其自沉之因久说纷纭,又难以确论的“谜面”。 对王国维死因,其亲属自始至终讳莫如深。而后世臆测大致又分几种: “殉清”说 王国维为清朝遗老,更对逊帝溥仪向有国士知遇之感——王国维以秀才身份,被溥仪破大清“南书房行走”须翰林院甲科出身的旧制,召其直入“南书房”——有此思想基础和遗老心态,逢“覆巢”之将再,以自杀而“完节”似乎也是情理之中。所以梁启超以伯夷、叔齐不食周粟而比之,当时的清华校长曹云祥和罗振玉、吴宓等均持此说。鲁迅在《谈所谓“大内档案”》一文中,称王“在水里将遗老生活结束”,可见也为此论。但反对此说者认为,王国维与罗振玉、郑孝胥、陈宝琛辈有别,郑等效命清室复辟,不惜委身于日本政客。而王国维却领清华职,心无旁骛,潜心学术。他虽“忠清”,却不充其鹰犬,以至“愚忠”至“殉清”程度。所以当时就有人说:“你看他那身边的遗嘱,何尝有一个抬头空格的字?殉节的人岂是这样子的?” “逼债”说 当年溥仪在其《我的前半生》中说:内务府大臣绍英委托王代售宫内字画,事被罗振玉知悉,罗以代卖为名将画取走,并以售画所得抵王国维欠他债务,致使王无法向绍英交待,遂愧而觅死。当时报纸还传,王曾与罗合作做生意亏本,欠罗巨债。罗在女婿(王长子潜明)死后,罗、王已生隙,罗令女居己家为夫守节,逼王每年供其生活费2000元。王国维一介书生,债务在身,羞愤交集,便萌生短见。此说经郭沫若先生笔播,几成定论。但从王遗书对后事的安排看和事后其它一些证据表明,王国维生前并无重债足以致其自尽。 “惊惧”说 1927年春,北伐军进逼北方,而冯、阎两军易帜,京师震动。有人认为,王国维自杀是怕自己这个前清遗老落入北伐军手中,蒙受耻辱;又王视脑后辫子为生命,当时传言北伐军入城后将尽诛留有发辫者,所以与其被辱,莫若自我了断。但这种说当时即多有人鄙而不取,以为不合王国维立身处世方式。 “谏阻”说 认为王国维投湖与屈原投江相类,是以“尸谏”劝阻溥仪听从罗振玉等人主意,有东渡日本避难打算,并认为王、罗两人最后决裂的原因也缘于此因。 “文化殉节”说 与王国维同为清华导师,且精神相通、过从甚密的陈寅恪先是以“殉清 ”论王之死,后又认为:“凡一种文化值衰落之时,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苦痛,其表现此文化之程量愈宏,则其所受之苦痛亦愈甚;迨既达极深之度,殆非出于自杀无以求一己之心安而义尽也。”“盖今日之赤县神州值数千年未有之巨劫奇变,劫尽变穷,则此文化精神所凝聚之人安得不与之共命而同尽,此观堂先生所以不得不死,遂为天下后世所极哀而深惜者也”。陈寅恪的诠释在同类者中立即得到共鸣,并在文化界产生重要影响。但陈之观点,与其说是对王国维之死的解释,不如说是他以自己的一种心态来观照王国维的精神。 “诸因素” 以一遗民绝望于清室的覆亡,以一学者绝望于一种文化的式微,一介书生又生无所据——当王国维徘徊于颐和园长廊,回想起“自沉者能于一刹那间重温其一生之阅历”的箴言,遂“奋身一跃于鱼藻轩前”。也许,这就是王国维自沉之“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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