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停用、报废、补证)要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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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长春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停用、报废、补证)”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补证需提供: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2.补证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经办人签字,留手机号。)
3.补证需提供:使用登记表(纸质: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4.补证需提供:使用登记补证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5.补证需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6.补证需提供:遗失声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7.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变更需提供:经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合格的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内容应与使用登记证一致。)
8.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变更需提供: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员、经办人签字。)
9.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变更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长春市质监局发放的使用证。)
10.单位变更(原使用单位办理)需提供:产权单位证明文件(如果适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不一致,产权单位办理时提供、真实、加盖公章。)
11.单位变更(原使用单位办理)需提供: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员、经办人签字。)
12.单位变更(原使用单位办理)需提供:使用登记表(纸质: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13.单位变更(原使用单位办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内容应与使用登记证一致。)
14.单位变更(原使用单位办理)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长春市质监局发放的使用证。)
15.改造变更 需提供:产品数据表(如果适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中有关数据发生变化时提供、内容与设备相符合。)
16.改造变更 需提供:改造监督检验证书(需要监督检验的)(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17.改造变更 需提供:改造质量证明资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18.改造变更 需提供: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员、经办人签字。)
19.改造变更 需提供: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20.改造变更 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长春市质监局发放的使用证。)
21.更名变更需提供:单位名称变更证明资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22.更名变更需提供: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员、经办人签字。)
23.更名变更需提供: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24.更名变更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长春市质监局发放的使用证。)
25.设备报废需提供:产权单位的书面委托或者授权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非产权所有者的使用单位申请报废注销手续时提供、真实、加盖公章。)
26.设备报废需提供: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27.设备报废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长春市质监局发放的使用证。)
28.设备启用需提供:启用申请(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29.设备启用需提供:原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
30.设备停用需提供: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31.移装变更(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 需提供:产品数据表(如果适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中有关数据发生变化时提供、内容与设备相符合。)
32.移装变更(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 需提供: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员、经办人签字。)
33.移装变更(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 需提供: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34.移装变更(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 需提供: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拆卸移装的)(如果适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拆卸移装的特种设备需提供。)
35.移装变更(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 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长春市质监局发放的使用证。)
36.移装变更(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迁出设备)需提供: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员、经办人签字。)
37.移装变更(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迁出设备)需提供:使用登记表(纸质: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38.移装变更(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迁出设备)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长春市质监局发放的使用证。)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1.补证需提供: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2.补证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经办人签字,留手机号。)
3.补证需提供:使用登记表(纸质: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4.补证需提供:使用登记补证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5.补证需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6.补证需提供:遗失声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7.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变更需提供:经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合格的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内容应与使用登记证一致。)
8.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变更需提供: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员、经办人签字。)
9.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变更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长春市质监局发放的使用证。)
10.单位变更(原使用单位办理)需提供:产权单位证明文件(如果适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不一致,产权单位办理时提供、真实、加盖公章。)
11.单位变更(原使用单位办理)需提供: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员、经办人签字。)
12.单位变更(原使用单位办理)需提供:使用登记表(纸质: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13.单位变更(原使用单位办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内容应与使用登记证一致。)
14.单位变更(原使用单位办理)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长春市质监局发放的使用证。)
15.改造变更 需提供:产品数据表(如果适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中有关数据发生变化时提供、内容与设备相符合。)
16.改造变更 需提供:改造监督检验证书(需要监督检验的)(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17.改造变更 需提供:改造质量证明资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18.改造变更 需提供: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员、经办人签字。)
19.改造变更 需提供: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20.改造变更 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长春市质监局发放的使用证。)
21.更名变更需提供:单位名称变更证明资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22.更名变更需提供: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员、经办人签字。)
23.更名变更需提供: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24.更名变更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长春市质监局发放的使用证。)
25.设备报废需提供:产权单位的书面委托或者授权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非产权所有者的使用单位申请报废注销手续时提供、真实、加盖公章。)
26.设备报废需提供: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27.设备报废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长春市质监局发放的使用证。)
28.设备启用需提供:启用申请(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29.设备启用需提供:原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
30.设备停用需提供: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31.移装变更(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 需提供:产品数据表(如果适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中有关数据发生变化时提供、内容与设备相符合。)
32.移装变更(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 需提供: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员、经办人签字。)
33.移装变更(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 需提供: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34.移装变更(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 需提供: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拆卸移装的)(如果适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拆卸移装的特种设备需提供。)
35.移装变更(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 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长春市质监局发放的使用证。)
36.移装变更(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迁出设备)需提供: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员、经办人签字。)
37.移装变更(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迁出设备)需提供:使用登记表(纸质: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38.移装变更(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迁出设备)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长春市质监局发放的使用证。)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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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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