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检察院分几个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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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8个。近日,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内设机构整合动员大会,加快该院司法体制改革的步伐。会议宣读了《关于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办案数量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各内设机构整合的通知》。本次内设机构整合严格按照上级有关50人以上的院设置8个内设机构的标准执行。整合后蠢租,全院由原来的14个科室团则缩编为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行科、监所科、带或兆控申科、案件管理室、政工室,2月份开始将按新的工作机构开展各项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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